聖約翰科大被認定「不當勞動行為」 高教工會控拒絕協商還資遣教師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高教工會及多位聖約翰科大教師,去年指控校方違法資遣多位專任教師,今(14)日高教工會再度指控,校方拒絕出席團體協約的協商會議,還發函恐嚇工會,並持續企圖資遣教師,已遭勞動部2度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呼籲校方停止資遣程序、進行誠信協商。
高教工會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與聖約翰科大的爭議。高教工會組訓部主任張志綸表示,去年聖約翰科大與高教工會的團體協約協商過程,校方未能誠信協商,甚至以停止協商為要挾干預工會事務,更在已約定的第三次協商會議無故缺席,工會因此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動部也認定校方涉及多項不當勞動行為,包含去年發函恐嚇工會「若貴會未能體諒而蓄意進行有損學校聲譽之行徑,本校將停止一切協商」,以及「倘貴會執意於7月23日召開記者會,對本校有不實之指控,本校將嚴正捍衛學校聲譽,第3次團體協商會議將另擇期召開」等,還有未出席團體協約協商會議。
張志綸說,為促進續行團體協約協商,工會一直對校方保持友善態度,並未對外宣傳,仍期望透過團體協約協商取得共識,然而,雙方於今年4/9進行第四次協商會議,校長唐彥博、副校長何東皓直接神隱,僅派出一名律師與工會協商,且該名蘇姓律師在會議中破壞正常協商程序,甚至以主席身份命令會議記錄不得記載工會協商代表的發言,最後甚至不顧工會及教師的反對,草草結束會議,明顯是受到校方指使只要「打假球」敷衍協商程序,真正的目的是終止協商。
張志綸也提到,聖約翰科大校方在4/14發函通知學校教師,將重啟去年的「安置作業程序」,恐要資遣教師,無視於過去一年教師持續授課,已無需安置的事實,且該函文還避重就輕將「校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曲解為「工會控訴遭駁回」,並宣稱尚在進行的團體協約協商「已協商完畢」,但事實上,在4/9的協商會議中,校方僅就去年的團體協約草案進行敷衍回應,卻沒有對於工會提出的草案修正版本進行實質回應,更沒有逐條討論,並非校方所稱協商完畢。
張志綸強調,聖約翰科大校方對專任教師開啟大逃殺的同時,卻大量進用編制外兼任及專案教師取代專任教師,違反了排課辦法中以專任教師為優先的規則。
聖約翰科大教師會長暨高教工會分部召集人蔡麗惠表示,教師與校方首次簽署團體協約後,保障教師排課,讓老師能安心授課,第二次簽署團體協約時,至少也保障了不可任意資遣教師,但後來校方沒有誠信協商,甚至刻意不讓專任老師排課,教師是不得已才開記者會控訴。
聖約翰科大教師吳順治則說,截至今年7月他就在聖約翰科大任教滿33年,是資深教師,過去任教工程領域,後來轉往多媒體領域,學生都很喜歡他,但他卻遭校方放入安置、資遣名單,過去一年更遭校方霸凌,完全不排課給他上。吳順治哽咽地說,學生發現無法選他開設的課程,直說很難過,甚至有畢業學生特地為他加油。
吳順治強調,他曾表達有意願、能力繼續任教,更持續精進電機與多媒體的專長,但學校無視他的努力,堅稱沒有能安排他去任教的科系、沒有能上的課,所以要資遣他。
張志綸表示,高教工會與教師提出5項訴求,包含立即停止續行教師安置及資遣程序;更正虛假公文內容,如實告知全校教職員生勞動部裁決結果;誠信續行團體協商,不得片面宣稱協商終結或虛偽協商;公開115學年度課程與排課依據,釐清教師開課需求以保障教師授課時數;教育部應立即介入,調查輔導安置與資遣程序是否合法完備。
聖約翰科大回應,教師輔導安置程序合法允當,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已駁回團協期間進行安置等工會指控,均不成立,且確認程序合法,另外,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所認定的程序瑕疵,學校以負責態度面對,已經配合修正程序缺失,並繳清違法的罰鍰。
聖約翰科大也說,始終秉持開放態度,積極推動校園和諧,在裁決結束後,主動邀約工會重啟對話,並於4/9完成第4次團體協約協商,但當時工會提出許多嚴重侵犯校園自治的新議題及法規修正,均非團協應討論範圍。
聖約翰科大也稱,工會以「詐騙」等言論攻擊校方,不僅傷害聖約翰清譽,更是在綁架社會輿論,鄭重促請工會迷途知返,停止栽贓汙衊,回歸理性溝通,任何損及校譽之不實言論,將積極捍衛正義,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