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盟今天發布新聞稿,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去年8月運動部長李洋獲宣布出任首任運動部長時,國教盟就曾提出讓適應體育進入每所學校的期待,一年後,看見《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將適應運動納入專章,方向與國教盟倡議一致,國教盟表達高度肯定。
擔任新北市適應體育巡迴教師課程及行政督導已8年的新北市適應體育推廣協會理事長徐筱清表示,從長期陪伴學校推動適應體育的實務經驗中觀察,適應體育真正的落實需要學校行政支持及跨專業團隊的共同參與,期待修法能進一步帶動學校適應體育的「質變」,建立行政、體育教師、特教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的跨專業合作機制,讓適應體育不再只是少數教師個別承擔的工作。
國教盟說明,依運動部公布的《國民體育法》修法草案,適應運動專章涵蓋平等參與、專用預算、無障礙場域、輔具支持、定期調查及共融賽事等內容。國教盟認為,將參與權利與實際支持一併納入修法規劃,有助於建立更完整的運動平權制度,也期待立法院充分審議、完善相關保障,推進修法。
王瀚陽指出,運動平權可以很具體,像是需要調整活動方式時,有老師協助、需要不同器材時,有資源可用、參與團體活動時,能依自身能力獲得合適的安排等,政策應支持學校做出這些教學調整,也讓教師獲得必要的專業協助。
針對《國民體育法》修法草案納入適應運動,國教盟提出三項建議,首先是「盤點服務需求,建立教師專業支持」,運動部、教育部及地方政府應共同掌握學生需求、學校服務情形與師資量能,支持體育教師與特教教師合作,並依需求提供專業諮詢、巡迴支援及實務培訓。
第二是要「明確安排經費,讓器材與服務到校」,國教盟建議將課程調整、教材器材、輔具、場域改善及專業支持納入經費規劃,公布補助項目與申請方式,並優先協助偏鄉及資源不足學校。
第三則是「公布分工與時程,逐年揭露服務成果」,國教盟建議運動部、教育部共同說明校園適應體育與社區適應運動的服務銜接,明確列出中央、地方及學校的責任與求助窗口,也要逐年公布服務涵蓋情形、師資支持及經費執行等統計,並納入學生、家長及教師的使用經驗,作為持續改善依據。
此外,針對修法草案強化不適任運動教練、裁判及運動專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與查詢機制,國教盟同樣表達支持,期待後續完善認定程序與資訊銜接,至於體育班轉型議題,國教盟主張學力保障、在校生過渡安排及費用負擔,須有具體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