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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剴剴惡保母姊妹出庭!被問「要道歉嗎」反應曝 她猛遮臉躲鏡頭

出版時間:2025/11/10 16:57 (更新時間:2025/11/10 18:31)
社會 法庭
丁牧群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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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被控虐死1歲10個月男童剴剴的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今年5月遭台北地院依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各判無期徒刑、18年徒刑,上訴後,今下午由高等法院承審法官文家倩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針對姊妹倆聲請調查共20項新證據,合議庭今駁回攸關有罪無罪的16項,僅裁准調查4項與姊妹回歸社會可能性有關的事證,全案將於12月22日辯論終結。

今開庭後,記者問2人「要向剴剴道歉嗎」,但劉彩萱低頭沒回應,妹妹劉若琳則遮臉閃避鏡頭。

惡保母劉彩萱(左)、劉若琳(右)今被提解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zoomin
惡保母劉彩萱(左)、劉若琳(右)今被提解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姊妹主張一審國民法官「受污染」

劉彩萱姊妹透過律師請求高院調查的新事證,一共有20項,分為「罪責」、「科刑」2部分,劉彩萱的律師主張,此案至少有11則相關媒體報導偏頗,影響一審國民法官心證,導致國民法官「受污染」無法公平審理,且先前一審合議庭未准許律師助理入庭、使用筆電記錄,卻准許檢察官助理入庭並使用筆電,並不公平。

召開本案今天庭訊的受命法官文家倩為釐清哪些是新證據、其中哪些是有必要調查的新證據,諭知休庭30分鐘,由她與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評議。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無法證明國民法官受到媒體報導影響,而且檢方也否認一審時有助理入庭並使用筆電,因此駁回姊妹倆請求調查16項與「有罪無罪」相關事證的聲請。

不過,劉彩萱姊妹主張此案一審未詳細審酌2人復歸社會可能性,判刑過重,因此請求高院調查今年5月間2人獲准解除禁見後,與家人通信、家人寄送物品等互動情形,希望證明家人對她們往後復歸社會,可提供相當支持。

高院合議庭經過評議,今裁准調查與姊妹倆復歸社會可能性有關的4項聲請。

特別的是,以往高等法院對於證據調查的取捨,都採「口頭諭知」,也就是當庭告訴檢方、辯方後續要調查哪些證據,但剴剴案二審合議庭今天創先例,以「書面裁定」公告此案二審對於證據調查的取捨及具體理由,原因除了辯方聲請調查事項眾多,有20項,合議庭以書面呈現裁定比較清楚,此外,合議庭希望避免檢辯雙方對審理程序出現質疑,以便順利審結。

惡保母劉彩萱(中)今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zoomin
惡保母劉彩萱(中)今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惡保母劉若琳(中)今到高院出庭後,用手臂遮臉。丁牧群攝 zoomin
惡保母劉若琳(中)今到高院出庭後,用手臂遮臉。丁牧群攝

被問「要向剴剴道歉嗎」 姊妹反應曝

本案二審準備程序於今天完成,法官諭知下此開庭時間是12月22日,當天將辯論終結。

開庭後,劉彩萱姊妹戴著手銬、腳鐐還押看守所,記者問她們「要向剴剴道歉嗎」、「有覺得對不起他嗎」、「還是堅持剴剴死前傷勢與你無關嗎」等問題,但劉彩萱低頭沒回應,妹妹劉若琳則遮臉閃避鏡頭。

剴剴遭劉彩萱、劉若琳凌虐亡

全案源於住在北市文山區的劉彩萱(56歲)從2023年9月1日受兒福聯盟委託,全日照顧等待出養的剴剴,只因認為他不好帶、看他不爽,竟動輒命剴剴裸身在客廳角落等處罰站2、3個小時,並經常以毛巾及繩子綑綁剴剴,不僅睡覺時綁,醒著也綁在椅腳或塞進櫃子間縫隙,甚至有次她要晾衣服,綑綁剴剴將他「對折」塞進水桶,交由妹妹劉若琳(53歲)看管。

劉彩萱也對剴剴施暴,用手跟物品打他,有次嫌剴剴走路慢,竟從後面推他害跌倒撞地,此事被劉家外傭Mira目睹,而協助照顧剴剴的劉若琳曾用指甲刮傷剴剴的脖子,留下紅紅傷痕,事後傳訊給姊姊稱社工若來訪視,就讓剴剴睡覺,以免被社工發現傷勢。

劉彩萱還涉嫌體罰剴剴只穿尿布裸身躺在地板上,雙腳抬起抵著門板;冬天天冷時仍讓剴剴洗冷水澡,將大人吃剩食物甚至炒飯的鍋巴加水攪成泥,在廁所裡餵剴剴吃。

剴剴在劉家被虐待3個多月後,因全身多處瘀傷及營養不良,導致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2023年12月24日凌晨送醫亡,醫院看到剴剴傷勢緊急通報,全案才曝光。

法院認證劉彩萱姊妹「各種凌虐」

一審判決指出,合議庭認定劉彩萱對剴剴的凌虐惡行除了毆打、捏耳、推倒撞地及綑綁、罰站、洗冷水澡、餵食隔夜菜,另與妹妹劉若琳綑綁剴剴放進桶子裡、命剴剴僅穿尿布躺臥地上,不得變換姿勢,以各種方式凌虐及限制剴剴行動自由。

姊妹眼看剴剴日益瘦弱且有外傷,卻未積極帶剴剴就醫治療,最終導致剴剴營養不良、身體衰弱,全身至少42處虐待性傷勢並罹患憂鬱症,2023年12月24日凌晨因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剴剴案一審今年4月開庭時,數百民眾手持白雛菊,呼籲將惡保母判死刑。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剴剴案一審今年4月開庭時,數百民眾手持白雛菊,呼籲將惡保母判死刑。資料照。林林攝

妹妹劉若琳是凌虐致死共同正犯

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檢察官提出的各項書證、物證,並參酌多名鑑定人醫師的報告及外傭Mira等證人證詞,認定剴剴所受傷勢及憂鬱病症,確實是遭劉彩萱綑綁、罰站限制行動自由及凌虐、毆打造成,再參酌姊妹間對話紀錄、照片、影片等證據,認為劉若琳與姊姊劉彩萱共同照顧剴剴,劉若琳除了參與刮傷剴剴脖子、將剴剴放在桶子內限制行動自由等犯行,也主動追蹤、鼓吹劉彩萱對剴剴綑綁、罰站、傷害等行為,甚至提供意見。

惡保母劉彩萱(中)今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zoomin
惡保母劉彩萱(中)今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劉彩萱「以虐取樂」動機曝光

國民法官審酌劉彩萱是專業合格保母,受託照顧剴剴應該善盡職務,促進剴剴身心健全發育,竟因剴剴年齡太小,與她想托育的比較好照顧的孩童有落差,加上她知道剴剴為全日托育、等待出養的兒童,缺乏有力監督者,竟以虐取樂,動輒對無反抗能力的剴剴長期施暴、凌虐、妨害行動自由,無辜的剴剴生前遭受身體疼痛及饑餓、罹患憂鬱病症,終致死亡,使剴剴家屬承受永遠無法彌補的傷痛,犯罪情節嚴重,且直到本案證據調查快要完畢時,才坦承部分犯行,至今未與剴剴家屬達成和解或邀得寬恕,今年5月13日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劉若琳雖然不是剴剴的主要照顧者,但合議庭認定她與剴剴的起居日常高度重疊,且為幼保科畢業的專業保母,並實際協助劉彩萱照顧剴剴,竟附和且未阻止姊姊行為,反而基於以虐取樂及從中獲得優越感等動機,主動追蹤、鼓吹、迎合姊姊對剴剴的綑綁、罰站、傷害等惡行,審酌劉若琳始終否認犯行,甚至於犯後刪除對話記錄,也未與剴剴家屬達成和解或邀得寬恕,一審判處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

惡保母劉若琳(中)今到高院出庭後,用手臂遮臉。丁牧群攝 zoomin
惡保母劉若琳(中)今到高院出庭後,用手臂遮臉。丁牧群攝

立院通過「剴剴條款」 虐童致死可判死刑

立法院今年7月18日三讀通過外界稱為「剴剴條款」的《刑法》修正案,將虐童致死罪刑度上限,由無期徒刑加重為死刑,不論有無殺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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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惡保母 # 劉彩萱 # 劉若琳 # 剴剴案判決 # 剴剴案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