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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假醫師頻道掀疑慮 衛福部將與數發部合作揪「藏鏡人」

出版時間:2025/12/28 18:43
生活 醫藥
賴昀岫 文章
衛福部指出,該頻道假借醫師名義散播醫學知識,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相關規定。李柏毅攝 zoomin
衛福部指出,該頻道假借醫師名義散播醫學知識,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相關規定。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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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近期有以AI生成的假醫師「陳志明」,在YouTube頻道發布似是而非的資訊,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這位陳志明醫師是虛擬人物,該頻道假借醫師名義散播醫學知識,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相關規定,最高可分別處15萬及25萬元罰鍰。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已有注意類似趨勢,針對內容本身,只要資訊錯誤即可向衛生單位檢舉;另外,這個虛擬人物背後一定有真實的人或團隊,會與法規會討論,背後「藏鏡人」,能否用《醫師法》解釋,「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的違規情節,同時也會與數發部與平台討論,是否揭露醫師本人的特定資訊。

AI假醫師違反醫師法、醫療法

YouTube頻道「陳志明醫師」自2025年4月16日上線,目前訂閱人數高達2.31萬,更上傳327部影片,更標榜「走進『陳志明醫師』,開啟中老年智慧生活新旅程!這裏是您獲取養老知識、感悟人生、收穫幸福的溫暖港灣」,內容包括養生知識、處世哲學等,更明確標示適合中老年群體、孝順的晚輩等族群,但內容卻是似是而非的錯假訊息。

針對這個現象,石崇良表示,按《醫師法》第7-2條規定,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違反者,依本法第28-2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醫療法》第87條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本法第84條明訂,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違反者,依本法第104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石崇良表示,按《醫師法》第7-2條規定,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李柏毅攝 zoomin
石崇良表示,按《醫師法》第7-2條規定,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李柏毅攝

虛擬醫師掀亂象 重點在於「誰做的?」

林靜儀則指出,《醫師法》規定,一般自然人沒有醫師執照不能稱為醫師,對於這個頻道,並沒有辦法管理一個虛擬的人,但重點在於「誰做的?」所以會先找法規會解釋,以虛擬醫師發表言論的相關處置。

過去並不會有虛擬人物假裝自己是醫師的現象,所以現在能做的是,找出「是誰做的」。林靜儀說,這類以虛擬身份假稱醫事人員,背後一定有一個真實的人或團隊,如果本身就是醫師,那理論上出問題就要負責;如果不是醫師卻創造了虛擬醫師身份,並用以發表意見或評論,就回歸到違反《醫師法》的解釋。

林靜儀說,會先找法規會解釋,以虛擬醫師發表言論的相關處置。葉志明攝 zoomin
林靜儀說,會先找法規會解釋,以虛擬醫師發表言論的相關處置。葉志明攝

內容違反法規 現在就可檢舉

錯誤內容是另一件事,如果有違反法規,現在就可以檢舉。林靜儀舉例,如違反《藥事法》違規廣告藥品、內容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現在就可向平台或衛生主管機關檢舉。

林靜儀表示,衛福部和數位發展部原本就有設置,專門討論並合作針對錯假訊息的平台,對於這個案子本身,數發部沒有辦法判斷內容真偽,但是兩部會都知道那是AI虛擬的人跟內容,所以現在會針對衛福部的法規解釋,再討論相關法律如何處置。

衛福部和數位發展部原本就有設置,專門討論並合作針對錯假訊息的平台,將進一步合作處置相關亂象。林林攝 zoomin
衛福部和數位發展部原本就有設置,專門討論並合作針對錯假訊息的平台,將進一步合作處置相關亂象。林林攝

衛福部擬與數發部、平台合作 健康頻道要求揭露醫師真實身份

林靜儀另指出,如美國有些醫師在YouTube上,評論醫療行為或健康議題,在頻道說明欄會揭露,這個人是在美國合法執業的醫師,對於這類頻道的揭露與否,技術上需要跟數發部及YouTube討論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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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假醫師 # 陳志明 # 衛福部 # 數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