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星艦3.0」設計陷2大困境!折疊式屋頂+飛碟造型 恐卡台灣建築法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輝達(NVIDIA)海外總部落腳北士科T17、T18基地,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說明,原則上投資計劃書、都市計劃變更部分都可完成,在1月底之前就可以簽約。但輝達星艦3.0目前遇到台灣建築法規兩大問題,包括新建物需設置光電板、以及綠建築要求綠覆率/綠容率,台北市議員曾獻瑩今(13)日指出,輝達委任的台灣建築師提出排除對綠覆率及綠容率的要求,應可排除,希望在都審時能處理掉,但實際狀況還是要等開會討論及報備市長同意後為主。
輝達海外總部將進駐北士科T17、T18基地,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說明,原則上在1月底之前,投資計劃書可審查完畢,另外,都市計劃變更部分,26日將召開都委會審查。
曾獻瑩今指出,輝達案目前遇到台灣建築法規有兩大問題,包括新建物需設置光電板、以及綠建築要求綠覆率/綠容率;他表示,設置光電板法源,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建築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備及其投影面積應達其建築面積百分之五以上,但不得設置於屋頂避難平臺範圍,<第12條>新建建築物因用途、構造特殊或基地環境限制,經市政府核定者,得不適用本自治條例全部或一部之規定。
而輝達星艦3.0屋頂是具科技感的折疊式設計,難以加裝光電板,且受委任的台灣建築師表示輝達明確表達不願更改設計圖,因此建築師向市府提出希望排除對設置光電板的要求,曾獻瑩表示,應可用第12條來進行排除,但實際狀況還是要等開會討論及報備市長同意後為主。
至於綠建築法源部分,台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因輝達總部非住宅區、公園用地、公有建築物或公私立各級學校,故判斷應屬於第五類建築基地,而其規定為<第5條>綠覆率百分之五十以上,綠容率一點四以上,<第11條>因建築基地條件特殊,未能符合第五條、第七條至第九條規定事項,經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或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或都市計畫另有規定者,得不受限制。
曾獻瑩表示,輝達總部星艦3.0設計圖是樓層數低、樓地板寬(俗稱矮胖型)的飛碟造型建築,且輝達有明確要求希望建物內部空間越寬闊越好,所以建蔽率會盡可能地拉高,而建蔽率越高,建築物佔地越大,相對能做綠化(即法定空地)的空間就越少,將使綠覆率難以達到法定要求。
針對輝達委任的台灣建築師提出排除對綠覆率及綠容率的要求,曾獻瑩進一步指出,應可用第11條來進行排除,但以市府的角度來說,去年7/15公布、今年1/1才正式上路的法規,馬上就被申請要排除,可能會導致後續很多新建案來仿效找名目設法排除,這點會令建管處很為難,所以希望在都審時就能處理掉,如果是都審會議決的話就比較不算是局處開出的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