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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證券合併後接連出包 金管會列公司恐面臨這些處分

圖為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羅元駿攝 zoomin
圖為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羅元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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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台新證券合併後出包3次。金管會今天表示,針對公司延遲申報證交所可處新台幣10萬元的違約金外,也可處3萬元以上的過怠金;另外金管會也可依證交法處公司30萬至600萬的罰鍰,但官員強調,處分是工具,公司應確實檢討、提出短中長期改善措施,確保狀況不再發生。

依證交法可處30萬至600萬罰鍰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台新證券4/14事件依規定要在4/16早上10點向證交所完成申報,但延後至當天晚上20時才完成。證交所依規定可處10萬元違約金,相關信用交易資料等延遲申報也可處過怠金。

官員說明,根據證交所營業細則規定,公司延遲申報所處的過怠金超過1小時以內者課3萬元,超逾1小時以上,每超過1小時、各增加1萬元。

黃仲豪説,要等證交所釐清整體情境後決定處分金額。另外,證交所完成實地查核報告後,金管會可依照證交法178-1條處公司30萬元以上至600萬元以下罰鍰。他強調,罰款是一個處分作為,但重點是公司要確實檢討事故發生的原因,並提出整體短中長期改善措施,確保以後不會產生影響交易人權益的狀況。

 

4/20下單APP轉圈圈原因是記憶體出狀況

至於4/20台新證券下單軟體之一的PhoneEZ出現登入異常,黃仲豪表示,主要是當天該下單軟體出現BUG吃到記憶體、導致登入轉圈圈,但公司也有通知客戶到台新證券其他下單管道。官員也補充,公司有臨時請系統廠商擴充,也很快就修復完成,在內部分類上也未達通報重大偶發的標準。

黃仲豪強調,證交法有很多處分工具,包括對券商個人限制、業務限制、警告等,但重點是公司要檢視原因並徹底改善,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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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 台新證券 # 處分 # 當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