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萬逾65歲勞工續留職場 勞動部發布延後退休勞資協商指引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勞基法》2024年7月修正,明定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勞動部今(14)日發布「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及退休後再僱用參考指引」,針對協商延後退休年齡的應注意事項,包括協商前的準備、協商過程注意事項,以及僱用高齡勞工的資源,提出說明指引,並提供協商延後退休年齡的協商紀錄表,供各界參考。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會中公布「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及退休後再僱用參考指引」,供超過65歲但想續留職場的勞工與雇主參考。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年滿65歲員工,勞雇雙方都有意留任、延後退休,有三種延退模式,包含直接繼續工作、雙方協商延長勞動契約一定時間,以及先退休再雇用,可簽訂定期或不定期契約。
黃維琛也說,勞雇雙方進行延後退休協商前的準備,建議包含期望的協商方案,以及是否調整工時、工作地點等,還有是否需要工會陪同協商。
黃維琛提醒,協商過程中,若是希望調整工作時間或工作日數,也應雙方討論達成合意,並以書面約定;若是退休後再僱用的情形,也可以藉由協商,由雙方合意以定期契約,約定日後的工作時間、工作日數等。
至於目前延後退休的人數,根據勞動部以勞保投保資料來統計,在《勞基法》修法過後,2024年8月至去年7月,年滿65歲以上續留職場的勞工,有超過2.4萬人,其中,有1.9萬多人是沒有退保,繼續在原公司任職,另外有4800人是結清後再加保勞保。
勞動部今天也邀請裕隆集團及其企業工會,分享員工延後退休協商的經驗。裕隆集團總管理處人資總監楊芳育表示,過往裕隆集團一直都有員工延後退休,企業內部有相關規範。
裕隆汽車製造公司協理階孟月則說,過往並無延後退休相關指引,該公司員工延後退休,主要採取跟員工簽定期契約,可能再工作1年或2年,而延後退休主要是公司希望留任具有技術、研發能力的員工,延後退休者大多是技術、知識工作者,但組裝現場的工作者,則可能面臨體力的現實問題,較少延後退休留任情況。
至於勞資雙方如何協商延後退休,裕隆汽車製造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羅文男指出,通常員工會希望減少工作時間,薪水少一點也沒關係,需要跟企業協商每週工作天數、待遇等,而階孟月則坦言,站在企業立場,會希望一致性管理,因此目前尚無延後退休但減少工時、薪水的案例,仍是以正常工時聘雇,並無為延退者客製化情形,不過,指引出爐後,有望針對此部分加以協商。
另外,對於如果有經濟需求或熱愛工作,但缺乏技術能力的員工,想延後退休、繼續工作,公司如何判斷是否讓他留任,階孟月說明,工作積極度等個人表現,以及若原職務已不合適,有無其他更適合的職位,還有資深員工是否面臨經濟困難等,都是考量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