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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律師討債逼簽性愛契約!她遭3度性侵還拍片 惡男判囚10年定讞

蘇姓男子逼迫女子簽性愛契約還債。AI生成示意圖 zoomin
蘇姓男子逼迫女子簽性愛契約還債。AI生成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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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中蘇姓男子因性交易認識小美(化名),小美向他借10萬元,雙方約定性交抵債,一次3000元,後來小美向銀行貸款,還清餘款8萬元,但蘇男硬拗沒還清,還假冒女律師,傳訊要求小美繼續配合上床,否則將求償違約金30萬元,並要求她簽下接受「走後門」、錄影的借據,否則要將她性交抵債之事爆料給親友。小美被迫又遭蘇男逞慾3次後,鼓起勇氣報警,檢警在蘇男住處搜出相關影片。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攝錄影像強制性交罪,判蘇男10年徒刑定讞。

此新聞涉及成年議題,未滿18歲請勿觀看

辯稱小美主動提議性交抵債

此案審理時,蘇男否認性侵,辯稱性交行為及過程都經過小美同意,他沒有恐嚇說要把小美性交抵債的事情告訴她家人,是小美主動表示願以每次性交抵償借款3000元。

假冒律師逼女就範

小美則告訴法官,她確實簽下借據,約定以性交方式還債,但她配合幾次後,於2023年6月向銀行借款,1次清償餘款8萬元,自認清償借款完畢而拒絕蘇男邀約性交,沒想到蘇男卻說她還沒還清借款,要求繼續性交,又假冒律師恐嚇說她還欠30多萬元沒清償,須再每月性交1次抵債,若未依約履行,將向法院提起訴訟。

小美指稱,蘇男威脅說若不配合去汽車旅館,就要對她親友及男友公布雙方私密訊息,她怕親友知道這些事,才又配合性交3次,並讓蘇男拍攝性交過程。

借據附註「啪啪時照像錄影」

法官勘驗對話記錄以及借據附註「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像與錄影」等內容,認定蘇男利用借款給小美而施壓性侵,犯罪手段極為惡劣,使小美遭到嚴重驚嚇,無法抹滅心理創傷,犯後未見悔意,也沒與小美達成民事和解,最高法院依攝錄影像強制性交罪判蘇男10年徒刑定讞。

性愛契約無效

《民法》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也就是說,合約內容若破壞「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會被判決無效。

律師廖芳萱指出,「性愛契約」不論雙方關係是合法妻子還是小三、討債,且不論是否自願,都因違反公序良俗會被判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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