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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北車性侵害影像勿轉傳、肉搜 最重可關5年

出版時間:2025/10/15 19:22
生活 醫藥
賴昀岫 文章
衛福部呼籲,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相關性影片,並勿肉搜、討論、揭露被害人身分隱私,否則恐觸法。李柏毅攝 zoomin
衛福部呼籲,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相關性影片,並勿肉搜、討論、揭露被害人身分隱私,否則恐觸法。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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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台北車站大廳日前發生通緝犯性侵女子事件,相關影像被散布在各大平台,也有新聞媒體使用到相關畫面。衛福部嚴正呼籲,民眾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相關性影片,並勿肉搜、討論、揭露被害人身分隱私,否則恐觸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範,不能揭露被害人的個資,性影像處理中心已受理民眾對此性影像案件申訴,並通知平台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該性影像,如業者未遵守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將依法處以行政罰鍰6至6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

郭彩榕指出,性影像處理中心一直以來,都是在處理影像本身,最主要是進快把影像移除下架、避免傷害擴大;包括轉傳等行為的行為人,因為涉及刑事案件,則會走刑事偵查程序、由檢警處理。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性影像處理中心已受理民眾對此性影像案件申訴。圖為台鐵台北車站大廳,陳怡文攝 zoomin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性影像處理中心已受理民眾對此性影像案件申訴。圖為台鐵台北車站大廳,陳怡文攝

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 最重關5年

郭彩榕提醒,民眾若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此案相關性影像,也勿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之被害人身分隱私等,避免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性侵害、強暴案、兒虐案等採責任通報,郭彩榕呼籲,民眾雖沒有責任,但也應見義勇為、守望相助,在發現暴力事件時要勇於報案或檢舉,發揮公民共同防治暴力的意識,這也是「初級預防」的重要性,同時要能辨識為需要求助的事件,「寧可誤報也不要漏掉」,至少降低傷害,並讓公權力介入確認。

郭彩榕提醒,發現暴力事件時要勇於報案或檢舉,「寧可誤報也不要漏掉」。圖為台鐵台北車站大廳,陳怡文攝 zoomin
郭彩榕提醒,發現暴力事件時要勇於報案或檢舉,「寧可誤報也不要漏掉」。圖為台鐵台北車站大廳,陳怡文攝

衛福部強調,「終結性影像,沒有人是局外人」,謹記「不」轉傳、「不」分享、「不」下載留存。民眾若看到此案性影像,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避免影像散布,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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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車性侵案 # 性影像 # 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