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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布115年度遺產稅、贈與稅免稅額 金額各為1333萬及244萬

出版時間:2025/11/27 19:31
財經 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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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布115年度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梁建裕攝 zoomin
財政部公布115年度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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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財政部於今天公告115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

財政部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上次調整為111年,115年適用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1年適用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及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為113年,115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3年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為114年,115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4年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爰均免予調整。

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上開各項金額依稅法規定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評估後公告,適用於115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

其中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若達5621萬以下課稅10%、 超過5621萬~1億1242萬課稅15%、超過1億1242萬元扣稅20%。

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金額在2811萬元以下課稅10%、 超過2811萬~5621萬課稅15%、超過5621萬元課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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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稅 # 贈與稅 #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