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操縱炒作遠百股票
判決指出,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和投資部門暨交易室主管邱裕元,為操縱遠百股價,從2019年6月起,陸續以以高買低賣、相對成交等方式拉抬遠百股價,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後,百貨業股票下跌,唐楚烈、邱裕元釋出寶佳有意介入遠百經營權的流言,企圖拉高出脫持股。
游迺文勾投信經理人 拿勞動基金助寶佳倒貨
當時在勞動基金運用局擔任國內投資組組長的游迺文,兼任投資策略小組委員,因和邱裕元熟識,得知寶佳集團為出脫遠百持股,有尋求外部資金承接,以防遠百股價下跌,因而與邱裕元共謀,2020年8月4日至9月18日間,由游廼文透過勞金局自營帳戶買入遠百公司股票486張,並指示代操勞動基金的復華、統一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基金經理人及研究員,配合製作不實的投資評估報告,各買入遠百公司股票4564張、3950張。
寶佳藉著炒作遠百股票、倒貨給勞動基金,大賺5億餘元,復華、統一證券代操的勞動基金則因此分別虧損1363萬3838元、629萬4785元。
游迺文一審判9年、二審8年4月 投信經理人獲緩刑
法院一審判依《貪污治罪圖利罪》判游迺文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唐楚烈8年徒刑、邱裕元8年徒刑,其餘統一、復華證券投信基金經理人和研究員邱明強、劉建賢、陳周倫、闕志昌、孫民承、郭士慶與俞建業等人分判8月到4年不等徒刑。
全案上訴高院,高院今改判游迺文8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唐楚烈仍判刑8年、邱裕元7年6月,其餘基金經理人和研究員,則因認罪且有悔意,合議庭審酌他們身分保障不如公務員,面對有監督考核績效權的游迺文屈意配合犯案,應是一時失慮觸法,均依《證卷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背信罪,判刑1年7月到2年不等徒刑,並均給予緩刑,分別需支付國庫60萬元到1000萬元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