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職安法》今天上路 增職場霸凌專章、強化承攬管理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職安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今(1)日起全面施行,是《職安法》2013年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法,內容除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外,也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
勞動部表示,過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多偏重於事故發生後的監督檢查及裁罰,本次修法將安全思維全面前移,要求企業從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到日常管理,主動辨識危害、落實預防措施,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安全文化。
《職安法》修法有三大重點,首先是「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勞動部說,修法後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並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主要內容包含明定雇主防治義務、增設外部申訴管道。
第二是「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勞動部說,本次修法著重於在事故發生前即建立防護網,具體內容包含要求工程或機械設備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以及要求事業單位日常營運應落實風險管理。
第三則是「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勞動部指出,針對高風險營造工程或多級承攬的作業環境,強化原事業單位的統合管理責任及各級承攬人安全管理義務,並落實承攬管理責任。
勞動部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法規宣導、教育訓練、專業輔導及監督檢查,協助企業落實新制度,督促雇主善盡安全管理責任,並與勞工及各界共同建立「預防重於補救」的安全文化。
勞動部也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相關法令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安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歡迎企業及勞工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