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設有「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扶助辦法),可給予勞工在勞資爭議上的法律協助,相關方案是與法扶合作,提供律師陪同、律師酬金、裁判費等必要費用等的支持。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在職災勞工部分,民事訴訟上扶助辦法有提供協助,刑事訴訟則僅有偵查程序提供律師協助,法院審判階段則無,不過,考量律師在審判過程有相當功能,例如律師能幫職災家屬陳述職災對家庭的衝擊等,以利法院釐清事實、科刑,並有利於幫職災勞工爭取較佳的和解方案,因此放寬相關規定。
王厚偉說,勞動部今天修正扶助辦法,自明年起,將律師代理及必要費用的扶助範圍,擴大至刑事審判程序,使職災勞工及其家屬自法院刑事偵查階段起,到審判程序終結,均能獲得律師專業協助。
他也強調,此次修法目的並非加重雇主的刑事責任,或鼓勵以訴訟解決爭議,而是考量刑事偵查及審判程序中,依法調閱監視器畫面、傳喚證人、囑託鑑定,就事故發生經過等客觀事實進行完整調查,相關事證保全及事實認定也能成為後續民事求償的重要參考,促使雇主正視並積極回應勞工應有權益主張。
至於目前勞動部給予職災勞工的法律協助情況,王厚偉說明,截至今年6月底,「職業災害勞工及家屬權益法律協助方案」已核准職災案件律師代理扶助193件,占全部扶助案件12.2%,其中,死亡或重傷的重大職災案件分別有8件、3件,占職災案件4.8%。
他也提到,在補助職災勞工律師陪同勞資爭議調解及提供法律諮詢部分,今年上半年已核准92件律師陪同調解案件,讓職災勞工自行政調解階段起,即可獲得專業法律意見的協助,避免因不熟悉法律規定,而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調解方案。
法扶執行長周漢威則回顧一起法扶協助的職災案件,先前有一名勞工黃先生,在工地進行天花板鋼筋切除作業時,因施工架不穩而摔落,造成脊椎損傷、喪失行動能力,需要全天候專人照顧,但後續雇主不願賠償,因此經由勞動部扶助方案,獲得法扶律師協助,最終讓雇主願意以800萬元和解,成功爭取權益。
周漢威也說,勞工如有訴訟代理扶助或訴訟必要費用的申請需求,可撥打法扶全國服務專線(02)412-8518轉2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