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撞北市行道樹致21傷 運安會調查出爐:路樹過度傾斜釀禍
【記者陳怡文、許皓婷/台北報導】廣承泰公司遊覽車去年3月3日18時18分,行經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撞擊人行道上的行道樹,造成車上21人受傷、車體受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因行道樹生長過度傾斜造成車道淨高不足,且樹上綁設之警示帶辨識度不佳,事故當時駕駛員注意力受周邊車流量大之影響,且未預期車道上方可能存在障礙,致未能及時察覺而撞擊行道樹,建議台北市府強化管理機制。
2025年3月3日約18時18分,1輛廣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遊覽車,車上載有駕駛員1人、隨團服務人員1人及乘客20人,共計22人。行經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66號前之外側車道時,撞擊人行道上之行道樹,造成車體受損,車上共21人受傷。
運安會調查發現,因行道樹生長過度傾斜造成車道淨高不足,且樹上綁設之警示帶辨識度不佳,事故當時駕駛員注意力受周邊車流量大之影響,且未預期車道上方可能存在障礙,致未能及時察覺而撞擊行道樹。
給台北市政府2項建議,一、重新配置或調整外側車道時,可參照「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檢視車道邊線與行道樹等公共設施之安全淨距及淨高,並適時修剪行道樹或調整車道配置,以降低行道樹遭受碰撞的風險。
二、強化行道樹淨高管理機制,於巡查及樹木安全評估作業中納入對道路淨高之系統性檢核,並建立必要的修剪準則與處置程序,避免行道樹入侵車道而造成車道淨高不足的情況發生。
根據「公路規畫設計規範」車輛行駛高度限制,一般車道 建議維持至少 4.6 公尺以上淨高。依據內政部「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人行道建議維持至少 2.1 公尺至2.5公尺淨高,避免行人碰撞或遮蔽路燈、號誌。
對此,台北市公園處園藝工程隊長楊國瑜向《知新聞》表示,依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13章有關公共設施設置限制第三點,公共設施懸吊至車道部分,其淨高應大於4.6公尺,本次行道樹多數已栽植數10年,早期多沿車道邊線設置數學與栽種喬木,由於樹木有趨光特性,加上建築物或設施物設置逐漸增高,至樹木生長有漸漸傾斜現象。
楊國瑜說明,公園處已透過懸吊至車道,且淨高小於4.6公尺枝幹進行修剪,另如樹木主幹本身傾斜,無法透過修剪方式處理,則將視個案情形與交通局等相關機關研議辦理,公園處針對巡查作業以納入行道樹近高管理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