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腳北士科哪塊地?輝達台灣總部要來了 產業局揭2可行性方案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今(5/19)日在北流發表演講,尾聲公布台灣總部選址結果敲定落腳北投士林,雖未明確揭曉哪塊基地,但目前呼聲最高為新光人壽得標BOT的北士科T17、18兩塊基地,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分析解套方案,就是新壽當二房東承租給輝達;北市產業發展局長陳俊安證實,若新壽蓋好後直接給輝達使用,無須修約,除T17、18為較適合地點,T12若整合旁邊私有地,也可達到輝達設定3公頃需求,團隊都有探詢評估。

游淑慧19日在財建部門質詢時詢問,北市府是否有協助促成輝達總部落腳北士科?產發局長陳俊安答詢時表示,稍早黃仁勳執行長宣布座落北士科,而T3、4、12、17、18相關資訊,年初都有提供給輝達參考。
游淑慧提及,聽說去年輝達就開始接觸,因為新壽去年就有奇怪動作,本來T17、18兩塊地前年拿到建照,預定開工日申報去年3月,建照拿到後,也架設施工圍籬,但黃仁勳去年6月來台,新壽去年9月突然向北市府提出辦理建築變更設計,聽說找到單一大客戶,正在為大客戶量身打造建築需求,去年市府是否有掌握?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長黃群證實,新光集團去年9月13日提出北士科T17、18基地都市變更設計審議。
游淑慧續指,地上權開發案當初目的是想複製內科、南軟經驗,找開發業者蓋起來後招商進駐,現在走向正軌經營,不希望變成新壽或新光企業總部,今天這樣是最好的結果,北市府是否有穿針引線,幫助新壽跟輝達牽線?
陳俊安則說,去年新光只有變更建築量體修正,沒有談到其他企業,但送來還是4、5棟建物,市府沒有跟新光針對T17、18部分討論,輝達詢問北士科相關土地資訊時,市府都有告知T17、18地上權狀況。

游淑慧指出,外界憂慮圖利問題,地上權契約移轉必須有兩個條件,第一、興建完成取得使照,第二、經過市府同意,因為輝達沒有權力先行宣布,不知道未來蓋好後市府會不會同意,新壽也沒有立場先答應,除了條件以外,契約還容許乙方(新壽)可以把建物一部分提供給第三人使用經營,新壽可以不經過市府同意,可以量身打造建物,蓋好後直接承租給輝達使用管理,也不需要修約;陳俊安表示,若建物蓋完後,可以全部或部份承租、借貸委託給另一間公司。
游淑慧又詢問,委託經營管理有二房東比較有利,還是直接移轉契約對北市府比較有利?陳俊安則說,完全是一塊素地的話,輝達跟市府橫向溝通會較順暢。
游淑慧認為,若北市府直接跟輝達簽訂地上權契約,代表關係50年不變,但當年低價標給新壽,新壽當二房東,輝達變成新壽房客,關係又弱了一層;陳俊安則承諾,未來會全力協助輝達投資案。

王欣儀質詢時追問,輝達台灣總部選中北士科哪塊基地?陳俊安表示,北士科市有地還有T3、4、12、17、18,都有提供給輝達參考,進一步訊息還要跟輝達深入討論,才會確切地點。
王欣儀質疑,黃仁勳若沒妥善評估可行性,怎麼可能先宣布,一定是協調後有可行方案才定案,北市府將如何協助?陳俊安仍舊語帶保留說,後續程序細節部分,在宣布後才會跟輝達更密切討論,如果都是市有地,會有行政程序協助或其他溝通,各局處都會遵照市長指示全力協助。
王欣儀又問,目前T17、18較適合,也在建議範圍內,另外兩塊地可行性為何?陳俊安表示,T3、4、12土地面積相對較小,但T12若能整合旁邊私有地,就可以達到輝達設定的3公頃面積需求,團隊都有做探詢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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