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產業在帳面經濟產值之外,實際上為台灣社會創造可觀隱性效益
數產署說明,研究顯示,數位產業在帳面的經濟產值之外,實際上為台灣社會創造了可觀的隱性效益,彰顯在民眾生活便利性、效率與品質提升上的全面貢獻。
數發部數位產業署上周五舉辦「2025 ADI FORUM—智啟新局,定義AI產業新未來」論壇中,台灣野村總研諮詢顧問以「百工百業的數位推手:看見數位經濟的隱藏價值」揭開序幕。
數位產業署表示,GDP是衡量一個國家在特定時間內經濟活動之綜合指標,計算的是一個國家生產的最終商品及服務的市場價值總和,然尚無法真實呈現數位科技進步帶給國民生活品質的提升程度。今年數位產業署委託台灣野村導入日本野村總合研究所推動的數位經濟衡量架構,計算數位產業對於台灣經濟的隱藏貢獻。
從不同角度來呈現數位服務在帳面數字之外的真實價值
本次研究以「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為指標,透過比較「消費者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與「實際支付價格」之差異,衡量民眾獲得的額外滿足,並進一步透過「付費者超額價值(WTA,Willingness to Accept)」及「未付費者潛在價值(WTP,Willingness to Pay)」兩項指標進行估算,藉此突破傳統統計侷限,從不同角度來呈現數位服務在帳面數字之外的真實價值。
數位產業署強調,數位產業的蓬勃發展不僅帶動技術革新,也為民眾日常生活帶來重大便利,本次研究即從「消費者剩餘價值」出發,深入解析數位產業對於台灣經濟的隱藏貢獻,也讓各界看見產值營收數據背後的真實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