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劈腿不能用凍卵!人工生殖法卡關 她無奈花百萬赴美生女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渴望擁有孩子的王小姐於33歲完成凍卵,原期待事業穩定後與交往近10年的男友共組家庭,未料男方劈腿,王小姐對婚姻失去信心但想當母親的心願未曾改變,礙於國內法規限制「必須有異性配偶」才能進行人工生殖,只好將冷凍卵子送至美國做試管嬰兒療程,歷經千辛萬苦耗費超過140萬元終於迎來可愛女兒。
35歲以下女性凍卵占6成 5年後迎解凍潮
TFC臺北生殖中心醫師李怡萱表示,現代女性邁入30至35歲黃金生育期時,往往仍處於事業上升期或尚未遇到合適伴侶,根據TFC統計,近五年凍卵人數成長近3成,主要族群集中於31至35歲,去年35歲以下凍卵女性佔比更達6成,顯示當代女性已將此醫療行為,從過往的「高齡補救」轉向積極的「生育保存」。
臨床觀察顯示,37至43歲女性隨著生活步入穩定,解凍卵子的意願升高;然而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受術對象必須擁有異性配偶,導致國內近10年的卵子解凍使用率僅約8.4%,遠低於允許單身女性借精生子的美國10年解凍率38.1%。
海外求子成本翻3倍 非法仲介風險高
李怡萱預估,未來5至10年國內將迎來更大的解凍需求潮,若受限法規,許多人恐陷入「凍了卵卻不能用」的困境。赴美療程約為台灣療程的3至4倍,跨境醫療還存在語言溝通障礙、醫療糾紛求償困難、生物樣本管理風險及資訊不對稱等隱憂,甚至可能成為非法仲介鎖定的對象。
行政院於去年底通過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將開放單身女性及女性同性配偶能在國內接受合法、安全的療程,李怡萱呼籲,此方向符合醫療臨床現況與社會價值趨勢,期盼立法院盡速展開審議,別讓女性有限的生育年齡在漫長等待與跨國奔波中白白流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