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三中案4區塊案情
北檢起訴三中案,將案情分為「華夏公司股權交易」、「中視公司股權交易」、「舊黨部大樓及中影公司股權交易」、「中廣公司股權交易」4大區塊。
檢方指控馬英九等人以「出售華夏公司股權,包裹三中股權」方式,於2005年12月24日與中時集團負責人余建新等人簽約,以低價將華夏公司股權賣給中時旗下的榮麗公司,使國民黨旗下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承擔18.5億 元價款無法全數收回風險,再於2006年1月執行「天龍八步」財務操作手法,以不合理低價出售中視公司股權給余建新及榮麗公司,使中投、光華2公司受損4.9億元。
此外,檢方指稱馬英九等人為了出脫爭議黨產,未依黨內規定提報中常會討論,就將舊黨部大樓以 23億元低價賤賣給長榮基金會,使國民黨受到4億餘元差價損害,另將中影公司股權賤價賣給以郭台強為主體的買方集團,使中投公司受到18億餘元重大損害,又以「天龍八步」操作方式,使趙少康僅支付1億元簽約金,就獲得中廣公司經營權。
綜合以上4區塊,檢方起訴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及《刑法》背信罪。
三中案僅蔡正元有罪 判刑3年6月定讞
另遭起訴的還有中影前董事長蔡正元與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3人,北檢指控蔡正元等3人利用中影股權交易,侵占阿波羅公司2.8億元。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全案6名被告中,一審僅蔡正元有罪,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上訴後,高等法院2025年12月31日駁回上訴,馬英九仍無罪。
全案只有蔡正元二審有罪定讞,被判業務侵占罪3年6月徒刑、《商會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已服刑。
檢方:三中+舊黨部大樓交易 共損失72億
法院二審判決後,高檢署針對馬英九等人上訴,指控國民黨賤賣中視,導致中投、光華公司受損4.9億元;中影交易,損失18億元;中廣交易損失15億元;中廣應收股款交易,損失28億元;加上舊黨部大樓交易案,合計損失72億餘元,但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今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