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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載具展示規定大轉彎 國健署長改口:合法消費資訊提供

出版時間:2025/10/23 22:01
生活 醫藥
林芳如 文章
國健署長沈靜芬與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突襲稽查四家超商是否合法販售加熱菸。國健署提供 zoomin
國健署長沈靜芬與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突襲稽查四家超商是否合法販售加熱菸。國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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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國民健康署對加熱菸載具展示規定大轉彎,署長沈靜芬9月17日曾說不得展示加熱菸載具實體或照片,今日(10/23)卻改口依《消費者保護法》提供「合法消費資訊」,發布行政函釋允許展示加熱菸載具,但已與超商總公司溝通調整不要那麼明顯。另外,上周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而全數下架的加熱菸,允許補貼標籤後重新上架。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9月17日受訪強調,合法加熱菸10月上市後,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菸包含加熱器等組合元件不得展示陳列實體,連照片也不能。然而,第二家業者的合法加熱菸6品項及1項加熱器今日(10/23)正式上架,國健署和衛生局聯合稽查,卻認定展示加熱器合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解釋,現行《菸害防制法》未明定「加熱器(載具)」是否屬展示範疇,為兼顧消費者獲得正確產品資訊與菸害防制目的,國健署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所稱之「合法消費資訊提供」,10月16日發布行政函釋,允許於「販賣菸品場所」展示加熱器。

羅素英強調,加熱菸菸彈或加熱器展示必須遵行「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者為限,同一品項僅得展示一最小包裝單位或其圖像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廣告或促銷,目前超商展示有點明顯,國健署已與超商通路總公司溝通請他們調整。

第二家業者的合法加熱菸6品項及1項加熱器正式上架,國健署和衛生局聯合稽查。國健署提供 zoomin
第二家業者的合法加熱菸6品項及1項加熱器正式上架,國健署和衛生局聯合稽查。國健署提供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當初因為菸商不想在加熱器外包裝放警示圖文,影響外包裝美感,所以才禁止陳列展示加熱器實體或圖片。對此,羅素英否認這項說法,指 「警示圖文」僅針對紙菸、加熱菸菸彈外包裝,加熱器不需印製警示圖文,但需有警語,而且警語不強制印在外包裝,可印在「產品外包裝」或「說明書」二擇一。

羅素英說,經查兩家合法加熱菸業者的加熱器外包裝均有提供成癮性警示,鼓勵吸菸者尋求有效之戒菸服務。

第二家業者的合法加熱菸6品項及1項加熱器正式上架,國健署和衛生局聯合稽查。國健署提供 zoomin
第二家業者的合法加熱菸6品項及1項加熱器正式上架,國健署和衛生局聯合稽查。國健署提供

另外,上周首家合法加熱菸業者因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上市首日就被勒令全數下架,前幾天早有民眾分享看到菸商提供尼古丁含量貼紙標籤,省去重新印製外包裝的成本,國健署今日也同意,之前下架的產品可以補貼尼古丁、焦油含量標籤後重新上架,但含量應依菸品出廠檢測結果據實標示。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今日與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聯合稽查台北市四家超商,並未發現明顯違規事項,外界關切加熱菸尼古丁含量檢測進度,因尚需作業時間,如有進度將對外說明,若檢驗結果不符最高含量亦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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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熱菸 # 菸害防制法 # 國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