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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接棒李貞秀立委職!不在意辦公室未清空 喊給她一個方便

許忠信接棒李貞秀立委職!不在意辦公室未清空 喊給她一個方便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4月13日遭黨中央開除黨籍,中選會、立法院隨即展開不分區立委遞補作業,接棒的許忠信今早在大法官尤伯祥監誓下完成宣誓就職。面對李貞秀提出假處分、國會辦公室尚未清空,許忠信說:「要給李貞秀委員一個方便」,並指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過去的事情不想去回顧,只想好好努力追趕。
憲法法庭復活!槍砲犯釋憲成功 大法官續「內鬨」3人拒評議

憲法法庭復活!槍砲犯釋憲成功 大法官續「內鬨」3人拒評議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原由1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2024年10月有7人屆退,只剩8人,未達《憲法訴訟法》修法後可作出裁判的「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門檻,加上總統賴清德2度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都被藍白立委聯手封殺,導致憲法法庭形同癱瘓1年,但2025年12月19日出現震撼突破,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參與評議後,判決《憲訴法》關於人數門檻的修法條文違憲、即日失效。但此判決引發新的爭議,因為蔡宗珍等3名大法官認為憲法法庭應遵循修法後的《憲訴法》人數規定,不應違法擴權,作出無效的釋憲判決,3人拒絕參與該次評議。 今早憲法法庭再度召開評議,案由是「辯護人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案」,今天下午3時,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召開記者會說明115憲判第1號判決結果,並指出蔡宗珍等3名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
憲法法庭復活!藍立院黨團諷「5>6」 今北檢提告5大法官濫權瀆職

憲法法庭復活!藍立院黨團諷「5>6」 今北檢提告5大法官濫權瀆職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上周五(19)憲法法庭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指去年底藍白聯手主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應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遭國民黨批評現有的8名大法官中,僅五位大法官作出判決,而無視另3位大法官的反對意見,逕自排除未計入「現有」大法官之列,也不符修法前,評議人數最低門檻規定;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2日)天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涉嫌枉法裁判罪。
震撼!憲法法庭宣告《憲訴法》修法條文違憲 即起失效

震撼!憲法法庭宣告《憲訴法》修法條文違憲 即起失效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由1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2024年10月因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屆退,只剩8人,藍白聯手於同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法,將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門檻提高為「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總統賴清德2度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都被藍白在立院封殺,造成只剩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形同癱瘓已1年,無法作成任何釋憲裁判,柯建銘等立委先前對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突圍,針對《憲法訴訟法》釋憲案作出判決,認定相關修法條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破天荒!憲法法庭爆內鬨 3大法官轟5大法官《憲訴法》判決違法

破天荒!憲法法庭爆內鬨 3大法官轟5大法官《憲訴法》判決違法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藍白立委去年12月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法,拉高憲法法庭作出裁判的人數門檻,而原有的15名大法官,去年10月有7人屆退,只剩8人,未達修法後可作出裁判的「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門檻,導致憲法法庭形同癱瘓,柯建銘等51名綠委先前聲請釋憲,主張修法程序違法,憲法法庭今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條文違憲,即日失效,不過這份判決形成前,並未開庭辯論,且今早只有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參與評議、作出判決,但蔡宗珍等3名大法官認為憲法法庭應遵循修法後的《憲訴法》人數規定,不應違法擴權,作出無效的釋憲判決,3人因而拒絕參與評議。
憲法法庭癱瘓1年!大法官喻「救生員被推下水」 周五擬「復活」突圍裁判

憲法法庭癱瘓1年!大法官喻「救生員被推下水」 周五擬「復活」突圍裁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憲法訴訟法》原本規定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15人,只要「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並超過半數同意,憲法法庭就可作成釋憲案裁判,但2024年10月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屆退,藍白聯手於同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法,將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門檻提高為「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總統賴清德2度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都被藍白封殺,造成只剩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形同癱瘓已1年,無法作成任何釋憲裁判,大法官呂太郎日前以「救生員被推下水卻不准他自行游上岸」比喻困境。 不過,司法院官網行事曆公布本周五(19日)上午9時「憲法法庭確認裁判文本評議」,顯示將作出裁判,據悉,可能是憲法法庭今年10月受理的台中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案的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由於該案性質為「聲請統一解釋及法令」,並非針對法規是否違憲,依現行《憲訴法》只要「過半數大法官參與評議、參與評議過半數同意」即可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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