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免入獄有變數!買37少女不雅片「侵害兒少身心甚鉅」 高檢署上訴:不宜緩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因向色情論壇「創意私房」狂買2000多個少女性影像檔案,去年被台北地院依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刑8月,上訴高院後,黃子佼改口認罪並積極與被害人談和解,希望獲輕判可易科罰金刑度或緩刑,不用坐牢,高院11月25日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個資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但給予緩刑4年,需服180小時社會勞動,接受3場法治教育。不過高檢署認為,黃子佼犯行對兒少身心健全發展侵害甚鉅,不能只因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就宣告緩刑,今天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