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警告:加熱菸限入境時在免稅店買 從國外帶回來最重罰500萬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財政部預告修法,將自今年2月1日起,開放旅客攜帶,通過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200支可免稅。衛福部表示,只能在台灣本島或離島的免稅店購買合法通過的菸品,如從國外攜帶未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將依《菸害防制法》,處新台幣5萬至500萬元罰鍰。
財政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部分條文。財政部指出,入境旅客得免稅攜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免稅數量為200支,以年滿20歲旅客為限;增訂民航機、船舶服務人員得免稅攜帶上述菸品,免稅數量為5小包(每包20支);為配合相關輸入規定修正生效期程,明定自2026年2月1日施行。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目前有2家業者的指定加熱菸品項和組合元件,已經衛福部核定通過,業者均表示,在其他國家沒有販售相同的品項,也就是從國外帶回的品項就會觸犯相關法規。
針對財政部擬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增訂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予旅客。未來旅客在國內的免稅商店購買,再隨身攜出離島地區至台灣本島或其他國家者,自用免稅數量為每人每次同樣以200支為限。
羅素英指出,旅客若攜帶未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辦理,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國健署也將加強對外說明與宣導,協助民眾事前了解規定,避免誤觸法。
至於財政部如何在入境時認定,旅客攜帶的菸品,是否為衛福部核定的品項?羅素英說,國健署已於114年10月1日,將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品項等相關產品資訊,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入境查驗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