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猝逝|勞動部證實:在長程航班返台反映不適 長榮多次違法將加強勞檢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近期傳出一名長榮航空空服員,在執飛4天米蘭「過勞航班」期間身體極度不適,返程希望座艙長啟動機上衛星醫療系統卻遭拒,最終不幸過世。勞動部表示,經初步了解,當事人確實於台灣時間9月25日自義大利返台班機上服務,並已反映有身體不適情形,惟該組員於機上提供勞務過程、現場相關作業、與其他機上組員和主管的互動情形,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等情事。
勞動部指出,為瞭解事件發生始末,今日一早已責成職安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會同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派員前往實施勞動檢查。
經初步了解,當事人確實於台灣時間9月25日自義大利返台班機上服務,並已反映有身體不適情形,惟該組員於機上提供勞務過程、現場相關作業、與其他機上組員和主管的互動情形,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等情事。
勞動部表示,會再責成職安署會同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分別派員約訪當班空勤組員,以多方面角度還原釐清,如經確認長榮航空確有管理疏失,將依法開罰,並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以杜絕類此事件再度發生。

勞動部說,今天也主動聯繫交通部民航局,了解該案是否符合《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等飛航安全相關規範;從過去的勞動法規的法遵紀錄來看,長榮航空多次違反勞動法令,本部未來將加強勞檢,要求法遵,並依法查處開罰。
勞動部強調,勞工如因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有治療或休養之需要,依法即具有申請病假權利,如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完備請假手續,雇主即應准假,並不具有准駁權。另倘為急病情形,勞雇雙方第一時間均應以勞工健康為最優先考量,請假手續得委託他人代辦。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顧問林佳瑋直言,在長榮航空的管理文化中,「請假」往往意味著懲罰。除了薪資損失之外,還可能面臨被調整考績、減少獎金、影響升遷,甚至被限制排班等各種「隱性懲處」。在這樣的環境下,員工被迫以健康換取生計與職涯。

「更諷刺的是,長榮航空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長年常客」,林佳瑋指出,光是2025年,就因多項違法紀錄被裁罰高達288萬元,違規多集中在超時工時、對請育嬰假、家庭照顧假、生理假的員工施予不利待遇。
2024年被罰86萬,理由是超時工作,員工育兒減少工時遭不利處分;2023年被罰36萬,理由是超時工作、輪班未給予11小時休息時間、特休以及公傷未給足原領工資的補償,林佳瑋直言,「從36萬、86萬到今年的288萬,就可以看出長榮航空寧可被勞動局罰款,也不願好好改善職場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