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擬北投試辦「機車載人」!交通部不贊成 喊話地方訂條例別放任不管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近日外送群組傳出,Uber將於北投試營運「機車載人」服務,Uber回應,目前該計畫仍處於評估階段,期盼有機會攜手在地車隊與相關夥伴共同推動綠色與智慧交通貢獻心力,對此,交通部強調,Uber載人的服務模式就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法規規定就只能用小客車來營業,沒開放機車營業,違規最高可開罰公司2500萬元、駕駛20萬元,由於整個計程車客運業都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如果地方政府要讓業者經營,應該要去做納管的話,要訂自治條例,不能放任,畢竟機車是比較危險的「肉包鐵」服務模式,站在交通部的立場是不贊成。
Uber回應:「Uber 希望透過科技的力量,為每個人探索最便利、高效且安全的移動方式。針對北投獨特的地理地形與觀光文化,我們正與合作車隊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一同積極研究如何以數位創新科技,升級並優化現有的在地交通服務,並導入更完善的安全保障功能。目前該計畫仍處於評估階段,我們也期盼能有機會攜手在地車隊與相關夥伴,共同為推動綠色與智慧交通貢獻心力。 」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為胡廸琦說明,現行的汽車運輸業通通都是許可業務,尤其是載客服務,一定是許可業務,以Uber載人的這種服務模式就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回到法規,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就只能用小客車來營業,並沒有開放機車營業,這部分就是不符合我們法規規定,原則上就不能用機車來載客服務。
其次,Uber稱合作車隊「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我們去查看起來它好像沒有車隊的一個服務,需要再確認它到底是服務公司,如果違規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就是所謂「車隊派遣」,會有違規行為發生。
依《公路法》有兩個層面可以罰,一個是它有沒有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依《公路法》77條規定,可針對公司開罰100萬元至2500萬元;二為駕駛人違規經營運輸業,依「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裁量基準」第2條,處10萬至20萬元,並吊銷該次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
胡廸琦強調,確實過去有聽說北投有一些溫泉旅館或是檳榔攤有上下班需求,有預約機車接送的服務, 但她沒有看過,這需要詢問地方政府。
她強調, 整個計程車客運業都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如果地方政府要讓業者經營,應該要去做納管的話,訂自治條例,不能放任,因為機車畢竟是比較危險的一種肉包鐵的服務模式,並不是我們鼓勵的服務模式。
胡廸琦說,站在交通部的立場是不贊成,地方如果基於觀光、歷史文化,那就要去訂條例、訂管理機制;Uber似乎就是基於過去北投行之有年,對此,胡廸琦也說,交通部一直都有去提醒地方政府,就是要求他們下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