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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專法21日上路 專家憂轉漲價嫁消費者

左起東吳大學助理教授林紘宇、DEAT理事長劉于遜、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林林攝 zoomin
左起東吳大學助理教授林紘宇、DEAT理事長劉于遜、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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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勞動部推動的外送專法下周即將上路,目的提高外送員權益保障,不過因成本提高,近期Uber Eats已調漲商家平台使用費,未來可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不疊單的設計,則讓專家憂心降低點餐誘因。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今日提出三大呼籲—「建立每6個月一次常態化檢討機制」、「提出科學化、數據化研究報告」以及「給予產業6個月輔導期 」, 希望政府在專法上路後能滾動式調整。

本文大綱

外送專法要求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45元,外送期間的時薪換算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1.25倍,平台派單前必須揭露預估報酬、里程與地址,並必須為外送員提供團體傷害險與第三人責任險。

外送報酬提高卻造成商家生意下滑

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指出,以美國西雅圖2024年上路的外送新制為例,雖然外送員每單基本報酬由5.37美元提高至12.52美元、增幅達133%,但也帶動訂餐成本上升,使消費需求收縮、商家訂單下滑超過2成,商家經營壓力加重,甚至可能讓外送員接單機會減少。

從物流與經濟效率來看,物流服務之所以能維持相對可負擔的運費,關鍵在於多筆訂單可以一起分攤成本。當多筆訂單在地點和時間上可以互相搭配時,平台透過最佳化配送路線,讓同一趟配送的人力、時間與交通成本由多筆訂單共同分攤,降低每筆訂單的配送成本。

他表示,若多筆順路配送訂單須採取重複計價,將削弱共享配送的經濟效益,就像3位乘客順路共乘一輛計程車,卻必須各自支付完整車資,不僅增加整體交易成本,也降低物流系統的運作效率。 

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林林攝 zoomin
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林林攝

也可向外送員收平台費

此外,他也建議平台作為串聯餐廳、消費者與外送員的數位中介,可向外送員收取合理媒合費,可視為市場交易機制的一部分。外界擔心此舉恐降低兼職打工的意願,他點出到底外送員為僱傭或承攬關係,角色定位是未來可討論的議題。

朱浩認為,暑假本來就是外送淡季,專法上路後一開始與去年同期相較可能差別不大,可能9月後才會看到較大的訂單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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