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就業保險法》修法 投保年齡無上限、育嬰留停津貼6+1個月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勞動部今(17)日預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含取消現行65歲的投保年齡上限、將失業給付等待期從目前14天,縮短為7天,另也增訂,撫育子女的雙親若都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續育嬰留停期間,可各再多請領1個月津貼。
就保投保年齡無上限
勞動部今天預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為14天,後續必須通過勞動部法規會後,再送行政院審議,最後才提交到立法院審議。
針對《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內容,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首先是擴大加保年齡,現行就保適用對象為15歲以上、65歲以下,但近年政府推動中高齡及高齡者促進就業、延緩退休,年逾65歲仍繼續工作,可能面臨失業風險,有必要給予失業給付等保障,故刪除65歲投保年齡上限規定。
陳美女說,依據去年65歲以上加保勞保的人數來看,預估有5萬多人受惠,但請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者,依舊不能加保就保,此規定並未放寬。
失業給付等待期縮短為7天
再者,《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等待期,陳美女說明,現行失業勞工欲請領失業給付,需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過14日推介就業期間,未能順利媒合或安排參加職訓時,自第15日起發給失業給付,草案參考國際勞工組織的觀點,規劃將失業給付等待期,由14日縮短為7日,讓失業勞工能更迅速領到給付。
育嬰留停津貼最多6+1個月
第三項重點是讓育嬰留停津貼,從最多6個月,變成6+1個月。陳美女表示,現行就保提供的育嬰留停津貼為最長發給6個月,為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的平等,草案增訂,讓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皆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於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各再多請領1個月的津貼,以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陳美女說,去年共有2.2萬人,符合雙親都請滿6個月育嬰留停,預估增加上路後一年增加經費6.6億元。
簡化行政救濟層級、程序
《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第四項重點在於簡化行政救濟層級,陳美女說明,現行就保的被保險人或投保單位,對於核定的案件結果有爭議時,要先申請爭議審議,若不服,必須提起訴願,如再不服,則提起行政訴訟,考量爭議審議會委員,已具備相當專業性及代表性,且組織與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相當,故草案增訂審議結果視同訴願決定,如有不服時,可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提高促進就業經費提撥比率至20%
第五項重點是提高促進就業經費提撥比率,陳美女指出,現行規定就保每年應收保險費10%,可用於促進就業經費,考量近年國際情勢變遷快速,且此項預算數及執行數都高於10%,因此將就保年度應收保險費10%的規定,提高至20%。
他也提到,此一修正,可讓用於促進就業的就保經費,每年增加約32億元到33億元,但這僅為可動用額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仍要編列促進就業經費,才可以支用。
違法企業可對外公布
修正草案第六項重點為增列名譽行政罰規定,陳美女說,草案中增訂違反《就業保險法》被開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違反事實及處分金額等資訊。
開放就保基金可投資股票
此外,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就保基金不可用於投資股票、衍生性金融商品,《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中,也放寬此項規定。
陳美女解釋,過往是擔憂,股票、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風險較高,但就保屬於短期保險,要嚴格控制投資風險,但現在就保基金規模已達1700多億元,投資應該回歸專業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