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太子集團」員工請領失業給付 洪申翰證實:恐領不了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進行跨國詐騙的「太子集團」涉嫌在台洗錢,太子集團在台公司倒閉後,有23名員工申請就業保險中的失業給付。對此,勞動部長洪申翰今(3)日表示,如果經查證有違法的行為,基於法律行為若違反禁止規定,或者違反公序良俗的話,均屬無效,所以就會無法請領保險給付。
太子集團涉嫌在台洗錢案,北市議員耿葳昨(2)日揭露,太子集團其中12家公司設立在台北市,因財產資金被凍結,竟有員工申請失業給付,台北市勞動局也證實,太子集團在北市共有4家員工303人,目前申請失業補助23人,按照《就業保險法》規定,是否發給失業給付是由勞動部勞保局決定,後續將註記人名等相關資料,供勞保局參考。
洪申翰今天出席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會前接受媒體採訪。針對太子集團倒閉公司有員工申請失業給付,洪申翰表示,已經跟台北市政府聯繫上,將依個案事實來認定,勞動部的態度很清楚,如果經查證有違法的行為,基於法律行為若違反禁止規定,或者違反公序良俗的話,均屬無效,所以就會無法請領保險給付。
媒體追問,是否員工涉及詐騙就不給付?洪申翰重申,如果有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的話,其法律行為在《民法》上無效,那就沒有辦法請領就業保險的給付。
《民法》第71條、第72條規定,法律行為如果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或者背於公序良俗,就會無效。以此來看,洪申翰所指的,應該是一但太子集團員工和資方的勞動契約,涉及詐騙等不法情事,雙方的勞動契約無效,連帶使得就業保險的投保也無效,因此不能請領失業給付。若依此來解讀,關鍵點即在於太子集團勞資雙方的契約內容。
此外,今天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審查外送專法,先前勞動部版的外送專法已經完成法案預告,對於有無收到不同意見、消基會質疑勞動部未與消基會討論過,洪申翰回應,法案預告期間收到很多意見,朝野立委也有不同版本,今天在委員會中可以好好討論,兼顧外送行業四方權益,勞動部也有跟各界接觸、討論。
知更多!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是就業保險的其中一項給付,當勞工非自願離職前3年內,就保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且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但又在求職登記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就能請領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但若年滿45歲,或屬於身心障礙者,最多延長到9個月,至於給付水準則是每月依照申請人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但倘若有扶養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增加10%或20%的給付金額。
失業給付還有規定,請領失業給付期間,每個月要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再認定,並至少提供2次以上求職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