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款放行加熱菸未標尼古丁全下架 國健署認:事前未審包裝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首款合法加熱菸,上市第一天就因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全數下架。面對「業者送審時是否有正確標示」、「尼古丁含量是否合格」等質疑,國健署長沈靜芬昨(19日)表示,相關資訊涉及內部機密無法公開;國健署今(20日)晚間擠牙膏式回應,強調目前法規未設「包裝事前審查」,但有提醒業者檢附數據,且上市後會依法查核。
首批合法加熱菸於本月17日正式開賣,衛福部長石崇良當天甚至大動作帶隊稽查,但當天就因外包裝未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全數依違反《菸害防制法》遭下架,引發外界質疑,送審時到底是否與上市版本一致?
沈靜芬昨說,在上市前已明確告知業者,必須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強調在健康風險評估中,確實包含尼古丁與其他化學成分資料,皆須完整送審;至於下架產品何時可重新上架,須視外包裝標示何時補齊,「一個要看含量,一個要看標示是否符合。」

爭議延燒數日 國健署今給2點回應
國健署今傍晚給出2點回應:
一、指定菸品是依據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要求業者檢附排放物、成癮性物質等資料數據,據以審查。衛福部於2025年7月底,作成2家業者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之行政處分,亦進一步請業者遵行菸害防制相關法規。
二、2025年9月產品上市前提醒業者加熱菸同菸品管制規定須遵行法規,並明確說明尼古丁標示須「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國健署晚間進一步補充,「目前針對各式菸品,法規並未訂定「包裝事前審查」程序,但健康風險評估均有要求加熱菸業者提供尼古丁含量等數據,並告知業者上市標示須符合標示尼古丁含量等菸害防制法規定,主管機關則於上市後依法進行查核,確保產品符合相關規定。」
台灣拒菸聯盟籲加強稽查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核准上市的加熱菸就是菸品。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2項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若是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同法第29條,針對違規的製造、輸入業者處新台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販賣者亦可處1萬到5萬罰鍰。
面對第2家跨國菸草公司加熱菸品即將上市,呼籲衛福部與各縣市衛生局應持續加強稽查行動,確認從標示到包裝、展示、販售、廣告促銷等,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查獲違法立即裁處,守護國人遠離菸害,沒有模糊的空間。

台灣拒菸聯盟呼籲,政府必須挺住壓力,若連第一家業者違規都無法貫徹菸害防制的執行力道,嚴格管制加熱菸根本只是空談,等於對國人健康再補一刀,甚至葬送兒少未來。
《菸害防制法》於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嚴管符合菸品定義的新型態菸草產品。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共有美、日2家業者,共14項加熱菸產品及4款組合元件獲准核定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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