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味加熱菸趁法規空窗先開賣 國健署:未來含禁止添加物得下架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國民健康署昨日(9/12)核定,美國菸商8品項菸草柱(口味)及其3款組合元件(載具)最快2025年10月11日起可合法販售,民團痛批,國健署遲未公告菸品禁止添加物管理辦法,就先放行加味加熱菸,無疑先上車後補票、圖利菸商。國健署坦言,未來菸品添加物管理辦法出來後,不符規定的加味菸就得下架,法規上路前的過渡期可合法販售加味加熱菸。

民團轟加味加熱菸先上車後補票
國民健康署7月29日宣布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菸業者(菲○○○公司及傑○○○公司)共14品項申請案,昨日(9/12)完成其中一家廠商的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初步核定8品項菸草柱(口味)及其3款組合元件(載具),將於2025年10月11日生效。另一家廠商的申請案(6項菸草柱及2款載具)也在最終法制程序中,預計很快完成審查。
台灣拒菸聯盟173個團體指出,這意即所有加味加熱菸全放行,自《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國健署兩年半來不公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列表,反而突然通過「加味」加熱菸(包括薄荷、藍莓及花香口味),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10條立法目的、更無視立法院於修法期間要求、國健署署長答應全面禁止「所有」加味菸之承諾。
台灣拒菸聯盟痛批,國健署藉由拖延公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列表,並於該列表公布前加速通過加味加熱菸進入我國市場,有變相「維護」加味加熱菸業者進入我國市場之疑慮,懇請監察院趕快介入調查。
過渡期販售加味加熱菸未違法
國健署今日(9/13)強調,本次審查及核定均依《菸害防制法》及相關規定依法辦理,並經專家審查後核定,所有程序均合法,並無違法情事。禁止加味菸草案仍在研議中,目前尚無公告時程,未來一旦公告,將一體適用所有菸品。經核定產品亦不得宣稱「更安全」或「替代紙菸」等誤導字樣,以確保消費者不受誤導。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坦言,菸品添加物管理草案正式公告並生效前,目前已核定的加味加熱菸都可以合法販售,未來菸品禁止添加物管理辦法上路後,含有禁止添加物的菸品(無論是紙菸或加熱菸)都必須從市場上全面下架,不得販售。
加熱菸載具不得展示 國健署加強查緝
未來加熱菸上市必須符合《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及稅捐規定,否則不得販售。國健署將會同地方政府啟動稽查專案,針對實體店舖、校園周邊及網路平台等重點區域加強查緝,並增加秘密客抽訪頻率,密集監測業者行為。
國健署強調,加熱菸之載具不得展示,若有專賣店公開展示屬違法行為,將加強稽查取締,尤其針對校園周邊列為重點。政府對青少年使用加熱菸採取零容忍立場,將嚴格禁止販售給未滿 20 歲青少年及孕婦,並持續透過宣導菸品危害與定期公布稽查結果,共同建立菸品防制安全網,守護國民健康。
國人務必注意,未經國內核准通過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10月11日之後仍不得攜帶入境,違者將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至於攜帶我國核定的加熱菸的品項和載具,入境數量規範,仍需與財政部協調,待確認後會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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