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大街「8顆120元生蠔」!6高中生吐瀉疑食品中毒 衛生局調查中
【記者陳亮諭/綜合報導】一所高中3月3日到屏東墾丁畢業旅行,其中7名學生到墾丁大街吃8顆120元的生蠔,當晚6人出現高燒不退、上吐下瀉及腹絞痛等症狀,懷疑是食物中毒。屏東縣衛生局已啟動調查、採檢。
吃完生蠔上吐下瀉
當事人在社群平台發文,當天7個人在自由時間到墾丁大街吃生蠔,共食一份8顆新台幣120元生蠔,當晚6人出現高燒不退、上吐下瀉及腹絞痛等症狀,質疑為食物中毒。中央社報導,屏東縣衛生局昨天(5日)獲悉後立即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
衛生局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
屏東縣衛生局說,目前為止還未接獲醫療機構通報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為釐清案情,昨天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派員至涉嫌場所辦理行政調查、疫調與環境檢體採樣,後續將依檢驗及疫調結果綜判,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辦。
食用5原則
衛生局提醒,不論外食或自行烹煮,都須注意餐飲場所衛生狀況、避免生食,食材充分煮熟且迅速食用完畢,並謹守5要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徹底加熱」,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
食藥署:貝類海鮮應徹底加熱
衛生福利部食藥署曾在官網宣導,貝類水產品應徹底加熱後再食用,切勿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同時餐飲業者應確保水產品的來源,儘量提供熟食產品給消費者,調理食品前後需洗淨雙手,生熟食刀具、砧板應分開,以避免交叉污染。
食藥署提供民眾及業者,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1. 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需徹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
2. 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3. 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4. 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5. 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