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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推「育兒減工時」須雇主同意 現行法規不得拒絕!勞動部解釋差別

勞動部說明友善職場相關政策細節,左起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104人力銀行人才永續執行長鍾文雄、勞動部長洪申翰、宏正自動科技人資長王安倫。李柏毅攝 zoomin
勞動部說明友善職場相關政策細節,左起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104人力銀行人才永續執行長鍾文雄、勞動部長洪申翰、宏正自動科技人資長王安倫。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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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今(27)日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一項是200人以下企業在勞雇合意下,讓有12歲以下子女勞工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縮短工時的薪資政府全額補助。不過,現行法規已有養育3歲以下子女可每天減少工時1小時,且雇主不得拒絕,勞動部解釋,現有法規並未改變,政策是希望降低雇主同意育兒減工時的門檻。

總統府今早正式端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內容,涵蓋「安心生養」、「強化托育」、「教育加碼」、「友善職場」、「居住減壓」5面向共18項措施。

勞動部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當中,關於友善職場的相關內容細節,具體內容包含延長婚假、產假、陪產假延長;育兒留停年齡、津貼延長,並提高投保薪資上限;30日以日育嬰留停升級為60日育兒假;獎勵企業友善育兒彈性及縮減工時;補貼同事職代津貼及鼓勵新聘替代人力;強化企業托育,獎勵租稅減免。

勞動部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友善職場相關政策。李柏毅攝 zoomin
勞動部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友善職場相關政策。李柏毅攝

在獎勵企業育兒彈性及縮減工時部分,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此制度是勞動部將提出獎勵計畫,200人以下企業不論給予育兒勞工彈性上下班時間,或者每天減少1小時的工時,都可以獲得獎勵。

洪申翰說,未來當勞工有12歲以下的子女,若勞雇雙方合意每天減少1小時的工時,此一小時的薪資由勞動部全額補助,另也會補助企業加給同事職務代理津貼。

洪申翰說明,未來有12歲以下子女勞工,若勞雇雙方合意,可每天減少1小時的工時,薪資由勞動部補助。李柏毅攝 zoomin
洪申翰說明,未來有12歲以下子女勞工,若勞雇雙方合意,可每天減少1小時的工時,薪資由勞動部補助。李柏毅攝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則說,彈性工時措施,是希望企業把彈性上下班變成企業內部制度,例如在工作規則手冊規定,除了核心上班時間以外,員工可自主調配上下班時間。

至於企業育兒彈性及縮減工時的獎勵金額為何,黃琦雅說,目前尚未出爐。

勞動部提供 zoomin
勞動部提供

媒體詢及,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當中,已經規定任職於30人以上企業員工,若養育3歲以下子女,可要求每天減少工時1小時,雖然雇主不一定要給薪,但也不能拒絕,新制度是否等同給予雇主拒絕育兒減工時的空間。

洪申翰回應,《性別平等工作法》此一規定不會修法廢除,仍會保留,不過,新制度將適用的子女年齡拉高到12歲以下,另外,職場類型相當多元,排班、輪班工作若要讓育兒勞工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難度比較高,因此希望用獎勵方式,希望降低雇主同意育兒減工時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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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 # 育兒減少工時 # 性別平等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