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報告稱「建教合作零裁罰」 民團揭數據不符、籲修法保障僑生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第四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即將審查,報告內容卻稱「2020年至2024年無建教合作機構與學校遭裁罰」。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今(20日)聯合台灣勞工陣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及國科會研究人員林凱衡召開記者會,引用立法院預算中心與教育部數據指出,建教合作亂象未止、違規裁罰仍持續發生,要求教育部如實揭露數據、修正國家報告錯誤內容,並從制度面保障建教生的勞動權益,不要讓教育成為強迫勞動、成為勞動剝削的藉口。
建教制度推行逾半世紀 保障落實仍存漏洞
台少盟副秘書長張祐嘉表示,建教合作自1969年試辦以來,原為協助青少年學習技能,但卻長期出現過勞、苛扣薪資與訓練不實等問題。雖《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於2021年修法後明訂每日訓練不得逾8小時、每週不得逾40小時、每7日應有2日例假,並增訂雙倍津貼、津貼免稅與女性生理假等保障,但仍有執行落差。
張祐嘉指出,僑務委員會自2014年推動「3+4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以來,僑生人數從281人增至5723人,教育部2024年調查更顯示受調查僑生有7714人,已超越本國生。她呼籲教育部應修正錯誤數據,並儘速啟動專法修法,將僑生權益明確納入保障。

缺有效制度 建教生恐成為下個強迫勞動爭議群體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指出,雖然教育部已編撰《建教生勞動人權及勞動權益手冊》,但實際落實仍有不足。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已提出辨識強迫勞動的十一項指標,提醒各國政府與企業防範相關風險。在這樣的國際趨勢下,若缺乏有效制度保障,建教生極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強迫勞動爭議的高風險群體。
楊書瑋說,歷年《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建教生權益保障事項調查報告》顯示,在建教生權益保障部分,僑生的處境與本國學生間,特別是在自身權益的理解與行使上,存在明顯落差,更有可能牽涉到國際人權與勞動保障等議題,政府應盡速修法,從制度面確保建教生的勞動權益獲得真正保障,讓教育不再成為勞動剝削的藉口。

學者:現有的建教合作法 仍有許多精進空間
國科會人社中心博士級研究人員林凱衡則表示,從既有調查結果來看,許多建教生仍然反映了勞動保護規定未被落實的情形,包括加班、國定假日安排補休、生理假等規定,仍有精進空間;且合作機構對待本國生與僑生有明顯差異,稽查單位應該要更積極地針對辦理僑生建教合作的機構稽查。
林凱衡說,而現有的建教合作法,對於如何落實防止不利差別待遇,及監督機構落實訓練計畫,仍有許多可精進的空間,希望啟動翻修新版本的建教合作權益法,提升僑生建教生的學習與勞動權益。
全教總:主管機關與學校有責任向廠家宣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表示,建教生權益保障專法於2013年制定,當時尚無3+4僑生專班,導致後續僑生相關規範,如僑生在校或在廠住宿條件、勞動(打工)的特殊性、華語文學習等,專法審時度勢的修正,有其必要,且高中階段的建教合作主要目的仍為學習,參與合作的機構應該先對建教合作有基本的認知,而非當一般勞工進用。
林金財說,主管機關與學校有責任向廠家宣導建教合作相關規定,並確實釐清與一般勞工的規定差異所在;同時呼籲教育部應建置專頁,去識別化呈現歷年建教合作學校與廠家違失案例,提供申辦學校與廠家參查,避免違失情事一再發生。

民團提2大訴求
台少盟與與勞陣、全教總、林凱衡共同發表2大訴求:
一、修正兩公約國家報告數據,如實呈現我國建教合作現況:教育部應立即提供2020~2024年建教合作申訴、違規及裁罰相關數據,如實呈現我國建教合作實施現況。以利國際審查委員通盤了解我國情況,並作為後續政策精進的基礎。
二、建議啟動修法討論,完善僑生建教生權益保障:因應僑生已成為建教合作主要群體,建議教育部盡速啟動《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修法程序,正視僑生建教生於住宿、語言學習與生活適應等方面的特殊需求,研擬相應條文納入專法,避免因法令保障不足造成差別對待與制度性歧視,落實國家對每一位建教生的保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