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命案瞬間曝!律師:保護令有時反激怒家暴者 6要點自我保護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新北市土城區今天(5日)驚傳駭人兇殺案。謝姓男子因多次家暴妻子張女,昨日才因怒摔存錢筒違反保護令被移送新北地檢署,不料檢察官訊後認為「情節輕微」將他請回。孰料,今早張女與妹妹騎機車行經土城明德路時,竟遭謝男當街持刀械及鋁棒攻擊,砍死2女,謝男下午1時許落網。家事律師李怡貞指出,保護令不是「無敵星星」,受暴者拿到保護令後,更須做好幾項自我保護措施,以免遭暴力糾纏,甚至喪命。

「徹底瘋狂的對造」
面對這起令人痛心的家暴致死案件,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辦理家事案件時,偶爾會遇到類似謝男這種「瘋狂徹底的對造」,除了建議當事人聲請保護令外,更重要的是必須主動遠離家暴者她強調,如果評估對方絕對不可能遷出或罷休,一定會建議當事人離開住所,若無其他暫居住所,可與社工聯絡尋求庇護所協助,絕不用擔心無處可去。

律師示警:保護令有時反而激怒施暴者
她語重心長地提醒,許多人以為拿到保護令就像拿到「無敵星星」,但事實上,保護令的核發有時反而會激怒相對人。因此,她建議當事人必須注意安全,保護自己的行蹤,不即時打卡,甚至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器,必要時使用。最重要的是避免任何直接衝突,確保人身安全後有異狀就立即報警。
李怡貞還提到,保護令除了能請求對方遠離或遷出外,還可以請求法院核發,請警察陪同回住處拿必要生活用品,甚至要求對方負擔相當的律師費或進行處遇計畫(治療)。

家暴受害者自保六要點:
1.離開住所、主動遠離家暴者
2.請社工轉介庇護所
3.不打卡、不洩露行蹤
4.準備防狼噴霧劑等防身設備
5.請法院核發讓警察陪同回住處拿生活用品
6.有異狀立即報警

可尋求法院核發相關處置因應
李怡貞強調:「拿到保護令請記得更要遠離加害人,等情況可以穩定下來以後再視情況調整。悲劇往往不是一紙公文書可以阻擋。」她強調家暴加害人長期的各種糾纏是他們沒有意識到的暴力,並提醒所有受害者:「自己生命永遠是最寶貴的,最需要自己好好保護。」

女子感情糾紛報案 返家竟遭前男友持刀埋伏傷害
去年12/25,台中市驚傳一起感情糾紛引發的持刀傷人案件。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於凌晨3時46分,接獲35歲李姓女子與現任男友報案,指李女的35歲彭姓前男友企圖闖入屋內,但在警方到場前彭男已先行離去。為確保當事人安全,警方隨即將李女與洪男帶回警局,協助他們聲請保護令,凌晨4時35分完成相關程序後,兩名員警基於職責,為保護李女和洪男的人身安全,決定陪同他們返回住處。
幸警員陪同 報案人保住性命
然而警方陪同報案人返家之際,彭男竟手持水果刀潛伏在屋內角落,趁眾人未查衝出砍殺,混亂中,現任男友的手部及右腹部遭到刀傷,彭男自己也受傷,兩名在場員警也被刀傷掛彩,一名人左胸及腹部受傷,另一名員警則是左手掌受傷。不過2警接著當場將彭男制伏。所幸,4名傷者送醫治療後均無大礙警方後續將依涉嫌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家暴等罪嫌,將彭男依法送辦,以釐清案情並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