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平性大考中心拒補救 教師辭職轉任公立學校
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事件曝光後,建台高中緊急聯繫教育部及大考中心,尋求補救措施。然而,大考中心表示,為顧及其他三萬多名考生的公平性,無法提供任何補救措施,只能請受影響的考生依照已報名的科目參加考試。
消息指出,此次烏龍事件是因為負責報名的老師,疑似因行政疏失使用了去年的舊格式資料而導致錯誤。但教育部出面澄清「並不存在所謂舊格式」。事件爆發後,這名負責的老師隨即辭職走人,並轉任公立學校的正式英文教師,留下錯愕的學生承擔苦果,可能被迫放棄原欲就讀的科系,或選擇重考一年。
學校致歉卻引學生炸鍋 家長團體提補救方案遭駁
在此事件中,建台高中傳給受影響學生的訊息內容,雖開頭為報錯科目致歉,但結尾卻表示「沒有人願意見到這樣的錯誤產生,責怪錯誤造成的人對事情幫助不大,倒不如把握住自己可以做的部分」。此番言論讓學生們「整個炸鍋」,但由於考試在即,學生們也只能無奈地先赴考場應試。
事發後,有家長團體出面提出多項補救方案,包括緊急加印考卷讓報錯名的考生能依原計畫應考,或要求大學相關科系在計分時能考量特殊情形給予特別考量。然而,這些方案均因大考中心考量公平性而無法實施。
律師解析:老師學校皆有責
針對這起離譜的事件,律師王至德表示,此類情況自然有人需要負責。首先,負責的老師因自身過失導致學生權益受損,學生可能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此外,由於老師是學校的受雇人員,學校也需負連帶責任。
學生可請求國家賠償請求
更重要的是,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82號解釋,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的範圍內,具有與行政機關相當的地位。這意味著,學生也可能以學校人員有過失致學生受損為由,向學校請求國家賠償。王律師對此表示好奇,法院將如何評估這樣的損害賠償金額,特別是「一年的青春」該如何計價,將是法官需傷腦筋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