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續審「食安法」修正案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8/19),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針對由民眾黨團版本的第四條:主管機關採行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以及諮議體系。前項風險評估,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集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其成員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列席專家遭爆會前與中聯餐敘 在野質疑
列席參與會議的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顧問朱燕華日前遭爆料,在會議前與的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餐敘,還一起乘車北上,但她對此大表冤枉,直言若業者不告知汙染狀態,專家該如何交換意見?
針對專家會議的組成,民眾黨立委邱慧洳和陳昭姿相繼針對此事,要求衛福部和食藥署回答,是先到底是否知情?陳更以自己過去擔任健保專家委員的身份,在會議中受到諸多要求與限制,質疑石崇良並未比照辦理,要求與會專家學者避免程序外的不當接觸。
綠委:專家學者要擔任委員本就應該自律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認為,衛福部和食藥署有義務向外界說明,到底知不知道專家在會議前與廠商餐敘、一起搭車上台北?到底掌握多少?「今天部長跟署長就坐在這裡,我認為這個沒有什麼好迴避的,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應該要趁此次修法,避免利益迴避爭議再起。
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則認為,專家學者要擔任委員本就應該自律,否則哪天誰跟誰吃飯?誰又跟誰去哪?難不成,主管機關要每天都去盯哨嗎?
石崇良:食藥署在舉行會議前不知情
石崇良回應,周刊報導的事項,食藥署在舉行會議前當然不知情,全案的會議紀錄、當天的錄音檔等都已經移交給檢調,且對利益迴避一向都有相關規定,如果要凸顯這個利益迴避,也可在文字上落實組成、議事程序、範圍及利益迴避原則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等。
食藥署長姜至剛補充,相關諮詢會議都是依照科學基礎的評估,後續才會列為行政機關的參採,一直都有相關的利益迴避,只是這次舉行專家會議時,還不知道中聯涉嫌延遲通報,對於委員所提的檢討方向,都會納入《食安法》修法及相關制度補強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