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AI基本法》 法案重點、部會分工一次看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12/23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內容確立政府推動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的原則,像是遵循永續發展與福祉、著重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推動數位素養,還有要求政府弭平人工智慧造成的技能落差等,產業面則是要求政府,要積極協助創新實驗環境、提供獎補助及金融優惠措施等,以助力人工智慧的開發跟應用。
國科會為法案主管機關
《人工智慧基本法》的條文共20條,待總統公布以後就會施行,在主管機關部分,國科會說明,依我國基本法立法體例,行政院版的法案未訂主管機關,且考量人工智慧應用涉及產業發展與風險管理議題,行政院責成數發部為法案推動機關。
不過,國科會說,依三讀通過版本,國科會負責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的幕僚作業,數發部負責訂定風險分類框架、提供評估驗證工具,以協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高風險應用及推動資料治理機制,並由行政院統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人工智慧法規調適,未來國科會將協同數發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符合《人工智慧基本法》基本原則下,共同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朝「人工智慧之島」目標前進。
數發部:確認推動AI的7大原則
至於《人工智慧基本法》的立法重點,先前數發部表示,此法確認政府推動人工智慧的研發與應用7大原則,包含應遵循永續發展與福祉、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資安與安全、透明與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
數發部強調,執行過程應兼顧社會公平及環境永續,提供適當的教育及培訓以降低數位落差;同時建立資安防護措施以確保系統穩健性與安全性,並對人工智慧的產出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
數發部也說,《人工智慧基本法》推動具體重點,包含辦理AI產業獎補助及優惠措施、提供友善創新實驗環境、推動人才交流與基礎設施及建立資料治理機制,為我國AI產業打造創新友善的生態圈。
中央負責基本法法規解釋
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慧基本法》中央主管機關為國科會,地方則為縣市政府,對於中央跟地方的權責如何區分,國科會向《知新聞》說明,國科會做為中央主管機關,會負責法規解釋,地方政府負責此法涉及的地方事務,例如地方政府教育局推動AI教育。
政府要推動國民數位素養
此外,針對《人工智慧基本法》能帶來的益處,國科會表示,此法旨在促進AI研發與產業發展,建構AI安全應用環境,落實數位平權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國科會舉例,像是該法中規定,數發部應參考國際標準或規範,推動與國際介接的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並應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以風險為基礎的管理規範,另也要求,政府應持續推動各級學校、產業、團體、社會及公務機關的人工智慧與倫理教育,並厚植國民數位素養,不僅如此,該法還要求政府,應積極弭平人工智慧發展所造成的技能落差,提升勞動參與、保障經濟安全,並落實尊嚴勞動。
產業面給補助、協助創新實驗
若是產業方面,國科會指出,《人工智慧基本法》協助完善創新實驗環境,並提供獎補助及金融優惠措施,協助創新實驗技術與服務。
國科會舉例,《人工智慧基本法》規定,政府應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妥善規劃資源整體配置,並辦理人工智慧相關產業的補助、委託、出資、投資、獎勵、輔導,或提供租稅、金融等財政優惠措施,另外,政府應於人工智慧開發、訓練、測試及驗證新興技術運作的影響時,提供合理使用、扶持及補助措施,並完善人工智慧研發及應用法規。
法規中還提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針對人工智慧創新產品或服務,建立或完備人工智慧研發及應用服務的創新實驗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