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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奶傳含糖量高=餐餐喝珍奶 食藥署打臉:跟母乳差不多

生活 醫藥
2025/08/28 16:35
林芳如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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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母嬰用品店「媽媽餵」近日上傳一支鼓勵親餵母乳影片,卻聲稱「配方奶」有一半以上為糖份,等於兩大瓶可樂,可能造成嬰幼兒過動,婦產科醫師直言胡說八道。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秀數據,指出配方奶經沖泡後每100 毫升之糖含量,與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沒有明顯差異。

食藥署澄清配方奶經沖泡後每100毫升之糖含量,與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沒有明顯差異。陳亮諭攝 zoomin
食藥署澄清配方奶經沖泡後每100毫升之糖含量,與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沒有明顯差異。陳亮諭攝

母嬰用品店「媽媽餵」日前在Instagram釋出一支影片,內容指出「假設一瓶奶粉,它有一半以上,它全部都是糖,等於兩大瓶可樂,⋯⋯寶寶喝這麼多糖,腸道裡面的益生菌就會變少,糖多的寶寶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很容易過動,奶粉甜度媲美珍奶,寶寶如同餐餐喝珍奶」,因此鼓勵媽媽們餵母奶。

婦產科醫師蘇怡寧在粉專直言:「明明嬰兒配方奶含糖量跟母乳差不多,這種都是很容易可以搜尋到的資訊,為什麼要這樣胡說八道呢?」。

依據台大醫院健康電子報資料,一般足月產母親的成熟母乳,每100 毫升可提供乳糖 6.7-7.8 克。食藥署以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許可在案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依母品標示之使用方法及用量,經沖泡後,每100 毫升之糖含量落在0.5到7.9克間,與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尚無明顯差異。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廖姿婷表示,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許可在案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每個產品皆符合嬰兒成長發育所需之營養需求,且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皆應標示糖含量,家長可多元比較選擇。

食藥署支持以母乳哺育為優先,不論母乳或嬰兒配方食品,只要是符合媽媽和寶寶的狀況,都是好的選擇。當無法餵哺母乳時,建議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員意見,就嬰兒自身狀況來選擇合適的嬰兒配方食品及正確的食用方法,沒有根據的傳言,應該抱持小心謹慎的態度,不要隨便輕易相信,並避免再轉傳親朋好友。

有關該短影音播放內容,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衛福部食藥署已於8月28日依消費者政策管道(Consumer Policy Channel, CPC)通報Meta公司進行下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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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方奶 # 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