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校園手機規範」高中職自訂規則 立委:多元選項應定義清楚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教育部昨(21)日預告,攸關學生在校手機使用規定的「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草案,立委吳沛憶今(22)日表示,高中職可自訂手機保管方式,包含學校統一保管、班級管理,甚至不保管,建議把多元選項清楚定義。學生團體則說,草案有些地方定義不清楚恐釀誤解,也建議將校務會議必須尊重師生、家長共同討論的手機規範寫入草案。

昨天教育部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草案,草案中規定,國中小學生攜帶手機到校,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且除學習用途或特殊需求,否則要關機並集中保管;高中職學校則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是否統一保管、有無開放特定時段可使用手機,由各校找師生、家長代表共同討論決定。
另外,草案中也規定,學校訂定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規範,至少3年要檢討一次,且修訂相關規範時,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開會討論,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於三分之一。
立委吳沛憶、黃捷、陳培瑜與蔡易餘,今天針對校園手機規範議題,舉行記者會。

吳沛憶表示,草案中規定,高中校園的手機管理由各校自訂,但討論過程要有師生、家長代表參與,且學生代表不可少於1/3,此一規定涉及校園民主,討論也可讓學生自律、減少管理衝突,希望教育部堅持此一規定。
黃捷則說,學生是校園主體,學生意見應該被尊重,許多高中生對於自主學習、校園民主等,想法都很成熟,目前草案已經公布,呼籲教育部舉行實體座談,邀請學生團體、高中生,來跟教師、教育部對談。
他也強調,如果認為手機會影響學生專注力或學習情況,可以有多元方式處理,不應該威權式地要求統一保管手機。

另外,立委陳培瑜提到,建議參考學校服裝儀容委員會的規定,讓學校成立手機規範委員會,有助於學生參與制定規定。
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則說,肯定教育部的草案納入過往學生訴求,給予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生,有不同管理強度,但草案有些地方定義不夠清楚,可能產生誤解,像是高中職學校可由各校師生、家長代表,討論出何時可以開放使用手機等,但草案的敘述,是以例外開放的角度撰寫,恐因不同解讀產生爭議。
他也提到,草案中要求,高中職學校師生、家長討論出手機規範後,要送到校務會議通過,但學生代表在校務會議人數較少,應該把校務會議原則上要尊重原先會議結論,寫入草案當中,以確保學生的意見有實質影響力。

至於校內學生手機應該如何保管,吳沛憶認為,教育部草案開放高中職學校,可自訂保管方式,因此學校統一保管,或是班級管理,甚至交由學生自行管理、不採取保管,都是可以討論的選項,建議草案要把可行的選項都清楚定義,讓選擇性更多元。
她也分析,現在很多學校採取「養機場」保管手機,但對學校、老師負擔很大,老師的工作應該是教育,而非手機管理員,另外,有些學校採取不保管、學生個人管理,可讓學生學習自律,無論哪一種作法,都應由各校討論清楚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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