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修法|全教總批「辦案化」 缺乏過濾濫訴、小案大辦機制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不適任教師處理設有「校事會議」機制,但遭外界批評有濫訴、小案大辦情形,教育部昨(12)日公布修法版本,但教師團體不買單,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13)日前往教育部抗議,痛批修法未見有效過濾濫訴、小案大辦機制,反而讓校園行政導向辦案化、架空校長地位,巡堂、觀課制度也引發質疑,呼籲廢除校事會議。
刪匿名檢舉、設輔佐人機制
教育部昨天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解聘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考核辦法),修改校事會議制度。
校事會議修法,重點包含明定學校可透過巡堂、觀課等方式,掌握教學與互動情形;檢舉案件受理機制,由校長邀集外聘的調查人才庫成員、校事會議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認定,校長不參與表決;刪除匿名檢舉;明確規範校事會議僅處理《教師法》所定不適任案件;明定行為人、被害人接受訪談時,可有輔佐人陪同等。
教師團體批導向辦案化
不過,許多教師團體對於校事會議修法不滿意,全教總今天與多位地方教師工會代表前往教育部抗議。
全教總表示,修法條文未見有效過濾濫訴、小案大辦機制,反而強化程序對立。全教總說,本次修法仍維持「全外聘調查員」規定,甚至擴及至一般懲處案件,校園行政被導向辦案化。
全教總也提到,修法後的新制,讓是否受理投訴案件需經表決,卻排除校長表決權,但校長作為學校治理的首長,應承擔校園事件緩衝與裁量職責,將校長置於「有主持權、無表決權」的尷尬地位,形同架空行政首長,且此種與校事會議疊床架屋的設計,不僅導致權責真空,更使學校行政淪為單純的程序執行機器。
巡堂、觀課制度引發質疑
與會立委郭昱晴表示,肯定教育部刪除匿名檢舉機制、規範必須提供調查報告等,但補償、防止濫訴等機制仍應建立。立委王鴻薇則說,支持淘汰不適任教師,但修法越修越亂,讓很多老師心寒。
另外,在納入巡堂、觀課條文部分,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裕表示,此舉對教師不友善,過去桃園曾發生校長持續觀課,最後將觀課紀錄當成教學不力的證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李雅文憂心,巡堂、觀課行之有年,但放入《解聘辦法》,恐讓老師以後看到行政主管巡堂、觀課,會擔心是否要被當成不適任教師。
喊話廢除校事會議制度
此外,許多教師團體代表都喊話廢除校事會議,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舉例,先前有位老師遭受投訴,案件經社會局與法院認定沒有問題,但學校仍要求開校事會議處理,應該廢除校事會議;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林松宏也批評,教育部無法將校事會議修好,應該直接廢掉,將《解聘辦法》廢除。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支持汰除不適任教師,但當前修法方向將校園變成「法律修羅場」,嚴重撕裂教育根基,校事會議制度越改越亂,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方為正辦,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建立「輔導先行」機制與「濫訴過濾」門檻,並盡速提出濫訴咎責及冤案補償、名譽修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