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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元旦!出勤勞工有2倍工資 薪資、補休規定一次看
出版時間:2025/12/31 16:39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明天是1/1元旦,屬於國定假日,勞動部提醒,勞工在國定假日應該放假,且薪資照給,倘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要加倍發給,另外,如果勞工明天是例假日或休息日,雇主要在其他工作日,讓勞工補假一天。
根據《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勞工應休假,且工資照給,明天1/1是國定假日,勞動部提醒,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應讓勞工在1/1放假,如需勞工於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加發工資,也就是除了原本約定的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超過8小時的工作時段,要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給予加班費。
勞動部指出,勞雇雙方也可以針對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進行協商,但必須徵得勞工個人同意,也要留意,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後,國定假日當日就變成正常工作日,被調移實施休假的原工作日,則要讓勞工休假,雇主不得減損勞工應有的國定休假日數。
勞動部也強調,雇主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時,建議使勞工能夠充分表達意見,減少後續可能的爭議。
勞動部說,雇主如有違反國定假日放假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