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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4缺失挨罰60萬 營業員用親屬人頭買股下場曝光
【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今天對永豐金證券開出新台幣60萬元罰單。根據裁處書說明為專案金檢時發現市政分公司與南京分公司出現4缺失,顯示證券商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更因有營業員利用親屬帳戶買賣有價證券,遭金管會停職2個月。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裁處書顯示,檢查局在民國114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及同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對永豐金證券進行專案檢查。
金管會發現,永豐金證券市政分公司營業員受理客戶電話委託下單,有透過電話向未簽訂推介契約的客戶推介買賣有價證券,已違反相關內控規定。另外,也有內部人員與客戶使用同IP下單,經檢核查證並經內部人員簽署聲明書後,1年內系統對該名內部人員與其他未經查證客戶帳戶同一IP下單者,不再產出異常交易報表。
再來,為市政分公司有財管人員以個人手機APP應用程式拍照掃描客戶委託申購書且代為傳真的行爲,與南京分公司營業員有利用親屬帳戶下單買賣股票等4項缺失,處永豐金證券60萬罰鍰。
值得注意的是營業員以親屬帳戶買賣股票一事,金管會更命令公司停止該營業員2個月業務執行,期間為6月16日至8月15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