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院:恐串證逃亡
台中高分院指出,余凌沖身為中聯油脂總經理,長期擔任公司要職,涉案犯罪態樣廣泛,除涉及食品衛生管理外,更已對社會食安造成重大衝擊,未來恐面臨相當程度的民、刑事責任。
合議庭認為,余凌沖在食品業界擁有相當人脈、資歷及影響力,且與本案相關共犯、證人間具有一定關聯性;原審既已認定其具有高度逃亡動機與能力,則僅以20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及定期報到等替代羈押措施,是否足以形成拘束力並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並非無疑」。
原審未說明為何無羈押必要 理由不備
高分院進一步指出,檢察官已具體提出余凌沖可能涉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相關事證,並說明羈押必要性。
然而原審雖認定余凌沖具有羈押原因,卻未具體說明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為何不足以構成羈押必要性,即逕以權衡司法權有效行使等理由,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具保,相關理由顯有不足,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
檢調9日大動作搜索 11名企業高層列被告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毒油案,9日由主任檢察官率隊,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台中市刑大及保四總隊等單位,並會同食藥署、台中市食安處及彰化縣衛生局,兵分多路搜索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共6處所。
檢調除查扣電子郵件、會議紀錄、檢驗報告、生產紀錄、出貨資料、手機及儲油槽等證物,也同步約談11名企業高層及主管、13名證人到案,追查問題油品來源、製程及流向。
董事長、總經理多人高額交保 余凌沖唯一遭聲押
檢方複訊後認定11名被告均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重大,包括中聯油脂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沖、福壽實業董事長洪堯昆、福懋油脂董事長吳星澄及泰山企業董事長劉偉龍等企業高層均列被告。
其中,中聯董事長蔡清松以2000萬元交保;福壽董事長洪堯昆及泰山董事長劉偉龍各1000萬元交保;福壽總經理趙文強、福懋總經理張志賓均以600萬元交保,其餘主管則分別以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具保。
余凌沖則因被認定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成為全案唯一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的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