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逾3年重考需上駕訓班!6/30新制上路 違者最高罰6萬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為終結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推動「駕照管理三策略」,配合政策今(5/18)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吊銷駕照禁考三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前須上完駕訓班課程,吊銷駕這三年以上每年機車、汽車約有各5000人次,若不上駕訓班就拿不到駕照,違規上入視同無照駕駛,汽車最高可罰60000元、機車36000元。
交通部推動的「駕照管理三策略」包含考照制度、回訓制度及高齡換照。其中於6月上路的新措施為「汽車筆試改為全選擇題」及「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前須強制完成駕訓課程」,為此,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6條、第60條草案,及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3項法規。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說明,民眾違反交通規定,駕照遭吊銷3年以上,考量屬於惡性重大行為,如第一次酒駕等,這些人被吊銷駕照3年處分期滿後,若要重新考照,必須要先去駕訓班上課,才能去考照,不能再像以前,3年期滿就直接去重考,主要就是3年後可能很多法規跟新的要求不一樣,必須要先上駕訓班的課程才考照,確保有學習到最新的交通法令。
趙晉緯強調,新規最快6月30日上路,若未依規定先上「駕訓班」就得不到駕照,若開車上路等同無照駕駛,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機車駕駛人處新台幣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台幣3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依公路局評估,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每年機車、汽車各有500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