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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衛福部放寬「毒蘋果」標準 食藥署:搞混農藥名、最重關3年

衛福部食藥署則指出,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並非報導所稱的「芬普尼」。梁建裕攝 zoomin
衛福部食藥署則指出,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並非報導所稱的「芬普尼」。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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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近期網路貼文謠傳「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6倍」等文章,衛福部次長林靜儀稍早表示,各國農藥標準會依照國際貿易訂定,且近年來各國進口,或我國出口的水果或產品,都會依照食安標準進行檢測。

衛福部食藥署則指出,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並非報導所稱的「芬普尼」,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針對不實訊息,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違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本文大綱

食藥署:函請Meta公司盡快下架不實貼文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針對近日臉書貼文謠傳「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6倍」等不實文章,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並已引發民眾對蘋果食用安全的疑慮。食藥署已蒐證函送查處,要求Meta下架不實貼文。

另外,針對臉書等社群平台散布相關不實訊息,許朝凱說,食藥署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同時函請Meta公司依平台規範儘速下架相關不實貼文,防止錯誤資訊持續轉傳。

 

許朝凱說,食藥署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林林攝 zoomin
許朝凱說,食藥署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林林攝

食藥署:本次修正的農藥是芬普寧

許朝凱指出,食藥署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Fenpropathrin),並非報導所稱的「芬普尼」(Fipronil),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且芬普尼屬於環境用藥,禁用於農作物。

許朝凱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

 

許朝凱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賴昀岫攝 zoomin
許朝凱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賴昀岫攝

散播食安謠言 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百萬罰金

針對農藥「芬普寧」的標準,過去蓮霧與葡萄訂有個別標準,蘋果則列在梨果類的類別標準,本次將蘋果的標準為2022年由跨國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

食藥署重申,任何未經查證、無事實依據的臆測或影射,不僅誤導社會大眾,更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有關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規定,請各界審慎查證及發言,切勿任意散布或轉傳,如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表示,本次將蘋果的標準為2022年由跨國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劉沛妘攝 zoomin
食藥署表示,本次將蘋果的標準為2022年由跨國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劉沛妘攝

針對相關不實說法,食藥署表示,已於今年5月即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並發布新聞稿,及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專頁「食藥署-食用玩家」公開澄清資訊,主動向社會大眾說明正確資訊,呼籲民眾面對各類訊息,應秉持「不輕信、不轉傳、要查證」原則,主動查核資訊來源及內容真偽,避免不實訊息持續擴散,共同維護公共資訊正確性及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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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藥署 # 農藥殘留容許量 # 芬普尼 # 分普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