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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聯醫前護理師偷拍病患PO上網 衛生局:情節重大可廢照、最重罰院方25萬


前任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廖姓護理師,被爆出長期偷拍加護病房的重症病患,甚至上傳社群平台。取自仁愛院區官網 zoomin
前任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廖姓護理師,被爆出長期偷拍加護病房的重症病患,甚至上傳社群平台。取自仁愛院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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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先前任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廖姓護理師,被爆出長期偷拍加護病房的重症病患,甚至將畫面上傳到社群平台,還附上戲謔文字,還有傳出對新進學妹非常不友善等,院方表示將從嚴究責,絕不寬貸。台北市衛生局則指出,洩漏病情隱私恐觸犯《醫療法》,最重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

至於當事護理師,則已自行向衛生局辦理歇業,業務上如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可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執業執照,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仁愛院區:該員已於2月20日辭職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副院長詹景全說,針對該院同仁於社群平台發布不當影像與言論以及疑似涉及職場霸凌情事,已於第一時間啟動內部調查程序,立即約談相關人員釐清事實,事發後即先行暫停其職務,該員已於2月20日辭職。後續將俟調查結果確認後,依相關法規及程序審慎處理,從嚴究責,絕不寬貸。

詹景全指出,經初步查證,相關行為已涉違反醫事人員專業倫理及本院內部管理規範。院方已同步啟動人事評議與懲處機制,並要求涉案之不當內容立即下架,以防止持續擴散及造成進一步傷害。

 

《醫療法》規定不得洩漏患者病情或健康資訊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吳岱穎說,《醫療法》第72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如果有這樣的情形並查證屬實,可處新台幣5萬以上、25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該護理師主動前往辦理歇業

吳岱穎補充,這名護理師是主動前往辦理歇業,因為她已不在聯醫仁愛院區服務,目前沒有在執行護理業務。在台北市也無執業登記。

事實上,院方在接到陳情當天下午,就已經不讓她進入加護病房,也不讓其執行護理業務,如有明確事證且查證屬實,會依照《護理人員法》第35條進行對應懲處。

《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護理人員於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執業執照;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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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局 # 北市聯醫 # 護理師 # 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