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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小農苦茶籽卻提供資料不實 北市重罰威加公司300萬

威加公司請源春製油廠生產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宣稱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卻提供資料不實,遭重罰300萬。雲林縣衛生局提供 zoomin
威加公司請源春製油廠生產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宣稱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卻提供資料不實,遭重罰300萬。雲林縣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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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威加公司委請嘉義源春製油廠生產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高仰三苦茶油」,宣稱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但接受調查時僅提出採購代理人所提供之苦茶籽採收照片、影片做為佐證資料,無法提出具體證明與上述產品所使用之原料具有對應關聯性,亦無法據以確認,該批苦茶籽確實供上述產品製造使用。因此,台北市衛生局宣布重罰威加公司300萬元。

北市衛生局今日(8/7)表示,威加公司對其販售產品負有管理、驗收及品質把關責任,卻未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依《食安法》第47條第12項提供資料不實重罰300萬元罰鍰。

另外,台南市「聚興製油工廠」販售之「東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該產品是委託台北市「緯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嘉義市「源發製油工廠」購入苦茶油後分裝。

北市衛生局連日至「緯承公司」稽查,油品部分已移請嘉義市衛生局釐清製程。緯承公司另售出苦茶籽予桃園、雲林、屏東等業者,台北市衛生局亦已通知前述所轄衛生局協助確認相關製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鑒於近期各衛生單位及業者自主通報陸續有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事件,台北市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啟動第3波擴大抽驗,針對本市製造業(如農友自製苦茶油)、超市、賣場、便利商店、生活百貨、有機食品行等實體通路、網路購物平台、新聞事件產品等各類油品加強抽驗。

針對大豆榨油後之豆粕是否殘留苯騈芘,產業局及動保處將針對農民當作基肥使用的豆粕及市售飼料進行抽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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