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惠母親節禮物成空!卓榮泰稱嘉義輕軌中央全負擔 交通部致歉:院長有誤解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昨(5/6)在立院答詢,高鐵嘉義站聯外輕軌總工程款為374億,中央願意負擔372億工程款,讓嘉義市市長黃敏惠今(5/7)發文感謝,盼中央說到做到,這是「母親節最好的禮物」,對此,交通部長陳世凱今道歉,幕僚提供資料給院長答詢,但資料順序「排得不好」,院長所說為嘉義市府提出的方案,讓卓院長有誤解,是交通部的錯。

嘉義市市長黃敏惠今在臉書發文,嘉義輕軌迄今已延宕20餘年,「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一條便捷可靠且舒適的軌道運輸系統」,共同帶動區域間的繁榮與發展。
立法院昨進行施政總質詢,看見國民黨立委林倩綺在院會中就「高鐵聯外嘉義輕軌」建設向行政院長卓榮泰質詢。卓院長答詢時明白表示,高鐵嘉義站聯外輕軌總工程款為374億,中央願意負擔372億工程款,而嘉義市負責用地費用0.66億、嘉義縣則負擔0.94億。
黃敏惠要向中央明確表達,我們地方政府願意負擔用地費用,所以「請中央說到做到,早日興建嘉義輕軌建設」,這是「母親節最好的禮物」。
對此,交通部發出新聞稿澄清,有關卓院長5/6院會答詢時所述「嘉義輕軌案,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一節」,是幕僚直接摘述嘉義市政府報告書內容「372億工程款由中央全額負擔,嘉義市及嘉義縣政府負擔用地費」,屬嘉義市府之要求與期待,惟因提供之資訊過於簡化,致使院長之回復造成外界誤解,認為院長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交通部表示歉意。
查交通部100年4月訂定發布「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地方政府納入周邊開發效益,計算計畫自償率,並據以計算中央及地方財務分擔;中央依據計畫自償率及地方財力級次,就非自償經費予以補助,地方則除用地費外,尚須負擔自償經費、部分非自償經費,為全國一致性原則。
嘉義市政府113年11月所提嘉義捷運藍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未依前開要點計算中央與地方財務分擔外、亦尚未與嘉義縣政府完成協商,從而交通部尚未辦理捷運委員會審查亦未提報行政院,卓院長自不可能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
請嘉義市政府速依捷運審查要點規定計算財務分擔並完成縣市協調,俾交通部儘速辦理後續審查程序。
交通部長陳世凱受訪時表示,幕僚作業提供資料給院長答詢,但資料順序「排得不好」,院長說的是嘉義市府提出的方案,交通部針對這個方案已提醒嘉義市府,在法規上針對輕軌或捷運有一定的分配比例,已請嘉義市府按原則修正;排序問題讓卓院長有誤解,是交通部的錯,交通部希望能協助地方輕軌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