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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轟「中草藥師證書」混淆視聽 衛福部:未核准、調查中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台灣有藥師、中醫師等法定專業行業,但近期社群媒體卻頻繁出現民眾展示由「中華民國中醫醫學會全國聯合會」核發的「中草藥師證書」。基層藥師團體批評此舉嚴重混淆視聽、違反現行法規,對民眾用藥安全構成潛在風險;衛福部則回應,該團體課程與證書均未經同意,正介入調查,釐清是否違反《藥師法》。

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指出,近日社群媒體上頻繁出現民眾公開展示,由中華民國中醫醫學會全國聯合會核發的所謂「中草藥師證書」,並藉此對外宣稱具備中草藥專業資格,強調此舉「已嚴重混淆視聽」,不只違反現行法規,對民眾用藥安全更構成潛在風險。
基層藥師協會:中草藥師證書 非國家機關核發
《藥師法》規定,「藥師」為我國法定專業資格,該法第1條明訂,「中華民國人民經藥師考試及格者,得充藥師;第5條第二項則進一步規定,「非領有藥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藥師名稱」。換言之,未經國家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法藥師證書者,皆不得擅自使用「藥師」職稱。
基層藥師協會直言,目前所謂的「中草藥師證書」並非由國家機關核發,也沒有相應的國家考試制度,其名稱中使用「藥師」一詞,極易誤導民眾,誤以為其具備受國家認可的藥事專業資格,「若持該證書者進一步從事藥物諮詢、販售或其他藥事行為,已涉嫌觸法,應予嚴正處理。」
持證販售中藥產品 將被視為「無照藥商」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謝采蓓表示,這個學會所舉辦的課程和頒發的證書,並沒有經過衛福部同意,所稱的「中草藥師」,到底有沒有跟藥師的證書等,包含所稱的到底是「『中草藥』師」或是「中草『藥師』」,會請衛生局進一步了解。
謝采蓓進一步說明,即便只是指「中草藥」的專業人員,在名稱後加上「師」字仍「不太妥適」,將行文要求學會改善;若其意圖冒用「藥師」名稱,則可能違反《藥師法》第五條;如果學員持證書向民眾販售中藥產品,更將被視為「無照藥商」,直接觸犯《藥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