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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股、興櫃股票明年3月底可納入抵繳擔保品 新增手機簡訊及App追繳通知
出版時間:2025/12/31 15:05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為進一步提升投資人資金調度彈性,並因應金融科技數位化趨勢,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公告修正「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部分條文。本次修正核心重點包含:正式開放「零股」與「興櫃股票」作為抵繳擔保品,並新增「手機簡訊」與「App」等數位化追繳通知管道,相關制度將於115年3月30日正式實施。
配合多元抵繳擔保品制度常態化發展,本次修法放寬抵繳標的限制,新增零股及興櫃股票得作為抵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標的。針對興櫃市場之報價驅動特性,辦法中亦明確訂定價值計算標準與維持率認定準則,確保在停止買賣、暫停交易或當日無成交紀錄等特殊情事均有公平透明的計價依據。
同時,為強化授信風險防禦韌性,修正條文賦予證券商收受抵繳標的之裁量權,要求證券商應訂定具體風險認定標準及最低收受金額。本項制度調整除提升投資人資產的運用效率,並兼顧證券商風險控管需求。
多元抵繳擔保品邁向常態化
為提升市場運作效率,本次修正同步優化通知機制。未來證券商辦理追繳通知,除現行方式外,新增得採「手機簡訊」及「公司行動裝置應用軟體(App)」辦理。此外,為簡化實務作業流程,除姓名與身分編碼外,投資人可透過電子憑證認證方式辦理基本資料變更;若手機號碼或電子信箱異動,投資人亦應及時通知證券商,以確保各項權益通知不漏接。
金管會於114年4月7日以函令方式,允許投資人經授信機構同意得以具流動性擔保品補繳差額。隨本次操作辦法修正公告,多元抵繳擔保品正式邁向常態化。為利政策銜接,前開金管會函示暫行措施將自115年3月30日起停止適用,由新修正規章接續規範。
證交所表示,透過本次規章制度的優化,預期能進一步強化市場韌性,提供投資人更便利、透明且與時俱進的交易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