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費優惠說是「習近平請客」
此案一審審理時,姚韋華供稱本案南京旅遊團是簡安仕找他出面辦理,出發前,他推測台辦可能會資助行程,在餐廳吃飯時,台辦徐主任有詢問他對於藍白合的意見。
曝綠委吳琪銘曾帶里長團遊中國
姚男還告訴法官,若團員詢問團費優惠原因,他覺得跟團員講「台辦」他們也聽不懂,於是自己簡單講成「習近平請客」,但他不清楚徐主任在餐會期間有無跟其他人提及藍白合一事,不過「一起吃飯時,徐主任請我打電話給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因為吳琪銘曾經帶里長團去過中國大陸,所以他們有認識,徐主任電話中就跟吳琪銘寒暄、邀約見面吃飯」。
姚男供稱,此次活動簡安仕從頭到尾都沒有請他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提及選舉有關之事,活動從籌備到結束,他不認為是要暗示大家選誰,他認為這次旅遊跟選舉無關,且一趟旅遊不會影響、改變關於投票的意向。
一審判2人無罪理由
一審認為姚男事前並未對團員說明旅遊會由台辦招待,更沒向團員表示旅遊與投票意向有關,無從認定姚男邀請團員參加南京旅遊團,是基於投票行賄;況且台辦徐主任在餐會當場請姚男聯繫民進黨立法委員吳琪銘,並與吳琪銘互動寒暄,吳琪銘於檢方偵訊時也證述確有此事,因此難以認定台辦人員參與南京旅遊團活動或餐敘,就是期約投票給誰。基於上述理由,一審判決簡女、姚男均無罪。
二審改判2人有罪 最高院判囚定讞
檢方上訴高等法院後,高院認為國民黨及民眾黨分別於2023年5月間徵召及提名侯友宜、柯文哲為總統候選人,且同年10月至11月18日登記截止前,2黨確有持續協商是否「藍白合」由其中一人擔任總統、另一人當副總統,而中方官員於本案行程席間,確有宣揚「兩岸一家親」、「兩岸要和平不要打仗」等主張,並請團員支持侯友宜、「藍白合」,且相關事證無從認定簡女、姚男有拒絕台辦人員以旅遊招待影響選舉之意,可見2人受中方指示、委託及資助而舉辦南京行程,藉以動搖團員投票意向。
高院改認簡女、姚男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及資助,意圖影響選舉,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均依《反滲透法》規定加重其刑。審酌姚韋華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減輕其刑,高院今年2月間逆轉改判姚男2年6月徒刑、簡安仕4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2人上訴定讞。










